请问
个体户负责人老板个人名下的房产,能否计入个体户企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来税前扣除?
答复:
个体户负责人老板个人名下的房产,不能计入个体户企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来税前扣除。
个体户负责人跟个体户在税务上是2个不同的涉税主体,虽然个体户负责人承担无限责任。
因为个体工商户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也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与实际经营者个人或家庭的财产融为一体,二者难以区分。个体工商户和经营者虽是不同的主体,但责任财产具有同一性,因此法律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名下无财产的话,可执行经营者名下财产。
注意:
若房产已合法转移至个体户名下且完全用于经营,可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若仍为负责人个人资产但实际用于经营,建议通过租赁协议支付合理租金(作为经营费用扣除),而非直接计提折旧。需注意权属与用途的匹配性,避免因税务风险导致扣除被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