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销售二手超市卡的业务,就是将收购的超市卡进行二次销售赚取差价。请问我们这个业务的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的规定,超市卡中的资金属于预收资金,在充值时不缴纳增值税。所以,贵公司转让预存资金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增值税。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销售二手超市卡的业务,就是将收购的超市卡进行二次销售赚取差价。请问我们这个业务的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的规定,超市卡中的资金属于预收资金,在充值时不缴纳增值税。所以,贵公司转让预存资金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