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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2025-02-27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70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桂会协〔2025〕19号  发布时间:2025-02-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广西注协)将对70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综合考虑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涉嫌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线索、内部管理不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日常监管信息,部署开展对全区归属6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15名70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进行全覆盖检查。第一阶段检查名单如下:
  南宁本地15家会计师事务所,高龄注师39人,具体检查名单如下:
  (一)广西信天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广西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广西桂鑫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五)广西金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六)广西中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七)中众益(广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广西元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九)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
  (十)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一)广西天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广西和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三)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四)广西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五)广西合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4日
  三、组织方式和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由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检查组由行业内专业人员以及广西注协工作人员共同构成。检查组将综合运用现场实地检查、调取工作底稿审查等方式,深入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四、处理处罚
  广西注协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桂会协〔2012〕5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积极配合检查。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按检查组要求及时派员参加检查组召集的检查工作会议,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
  (三)严守工作纪律。全体检查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保持独立客观。各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检查期间,如发现检查人员有违反检查纪律的行为,可向广西注协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0771—2863122、2863118、2863575。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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