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7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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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不断扩大,优惠力度不断增加,给纳税人送去了真金白银的优惠。企业在办理汇算清缴时,需要注意这五个常见误区,一起了解↓
亏损企业汇算清缴年度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仍然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虽然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将进一步加大亏损额,但亏损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弥补,对企业仍然是有利的。
误区二:研发失败的活动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误区四:核定征收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因此,以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误区五:企业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因此,企业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