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印花税
村委会将土地流转给湿地公园用于农业种植。需要交印花税吗?租金合同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5-02-26  来源:专题导图 作者: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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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村委会将土地流转给湿地公园用于农业种植。需要交印花税吗?租金合同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所附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印花税应税凭证包括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村委会将土地流转给湿地公园属于土地流转合同,这类合同通常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出租或转包,其法律性质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调整的范畴,而非《民法典》中的“租赁合同”。
(一)为什么不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

1.法律性质差异:

土地流转是原土地承包者的权利,属于原承包期内正常行为,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转移。

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原土地承包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者,实质上是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转移。

2.对象与范围不同:

土地流转的对象可以是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流转的土地通常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变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象则可以是其他个人或企业,且转让的土地用途可能更加广泛,不仅限于农业。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在土地流转中,原承包者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流转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使用者,需要与土地所有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为何不属于租赁

1.法律性质不同

租赁合同依据《民法典》第703条,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主要转移使用权(如房屋、设备等)。

土地经营权流转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6条,指承包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他人,转移的是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属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下的特殊权利形态。

2.权利内容差异

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仅获得短期使用权(如《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最长20年);

3.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受让方可获得长期经营权(如流转期限可长达30-50年),并可进行再流转、抵押等权利处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7条)。

若合同中明确土地用于农业种植,且流转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则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土地用于非农用途(如建厂、商业开发),可能被重新定性为租赁合同,需缴纳印花税。

土地经营权流转需向发包方(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备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5条),并可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经营权登记,具有物权公示效力;普通租赁合同无需备案登记,仅具债权效力。

综上所述,村委会将土地流转给湿地公园用于农业种植的行为,既不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也不属于租赁合同,因此无需缴纳印花税。若土地流转用于非农业用途,则可能被重新定性为租赁合同,需按“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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