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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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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2-17
2025-02-17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财会〔2025〕2号  发布时间:2025-01-26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市级各主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各企业集团,各会计师事务所,各区财政局,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综合事务中心,市会计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5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现将《天津市财政局2025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2025年1月26日

  天津市财政局2025年会计管理
  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

  2025年,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会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强化会计法律制度宣传实施,提升会计监督质效,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增强会计人才队伍素质,扩大会计学术影响力,扎实推动我市会计事业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跨越。
  一、推进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
  一是持续夯实会计法实施基础。以《会计法》实施4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主题征文、会计法律法规线上答题、第五届会计知识大赛,推动将新会计法讲解纳入各级党校相关班次课程体系,将新会计法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学课程,作为各系列财会人员培训班必讲内容,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区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抓实抓好学习培训、宣传解读、组织实施等各个工作环节,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宣传效果,促进更多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学法、知法、守法,有效提升我市会计法治化水平。二是扎实推动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积极向财政部申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试点,深入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制定工作。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通知及内部控制评价试点要求,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强化资源调度,加强组织推动,全程跟踪指导,及时总结反馈,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情况绩效考核,有效提升我市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水平。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发掘、总结典型案例并进行推广,指导和推进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制定内部控制报告核查工作方案,设定专人专岗,核查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切实提升核查质效。三是重点围绕财政部近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号》《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政策文件,多措并举加强制度宣传贯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培训、调研,积极申报可持续披露准则试点和部省共建研究课题,收集整理相关问题及时向上反馈。四是加强实务指导,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开展企业数据资源入表相关课题研究,为企业数据资源入表工作提供实务指导。按照财政部全面推广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工作安排,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贯,指导各单位正确认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全面推广的重要意义,因地制宜推进我市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推广工作。五是加强会计专业智库建设。组织2023-202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结项和2025-2026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立项,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采用现场报告、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审。对鉴定为“优秀”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组织编辑会计理论专辑宣传推广,对于符合深化财税改革重点任务、科研成果转化前景较好的研究报告,积极向市有关部门进行推介,发挥智库政研作用。聚焦“三新”“三量”等我市经济工作重点任务,组织新会计法知识大赛、高层次会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京津冀优秀会计人才学习交流等,开展会计学术热点发布、优秀会计案例征集评选,优化提升会计专业智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拓展智库专家服务行、智库专家大讲堂、智库学术交流等智库服务渠道,打造高端会计学术活动品牌,为我市天开高教科创园等重点园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提供会计专业智库支持,助力十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贯彻财政部《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我市代理记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加强和改进我市代理记账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加强《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宣传培训,常态化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代理记账管理和审批机构用好新上线的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组织各区财政局、审批局召开代理记账管理机构培训会,协助财政部做好系统建设与实施。牵头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共同做好系统上线运行的宣传、引导、组织和培训工作,联合各区财政部门同步对代理记账机构涉及的基础性制度、系统操作进行讲解。加快信息化普及和智能化升级,对系统上线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二是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会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内部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联合有关部门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等政策宣传解读,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处理活动,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平稳有序推动自贸试验区恢复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做好政策衔接和宣传引导。持续宣传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配合财政部做好在各领域开展的批量验证试点工作。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三、增强会计人才队伍素质
  一是做好会计职称考试工作。组织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实做细准备,提高服务考生效能。加强考试管理机构建设,持续推进考试组织工作财权事权相统一,切实发挥市级考试管理部门对于考试工作统筹领导作用。严守考试安全底线,认真总结经验成效,保持打击考试作弊高压态势,一体化推进考务工作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强化考试入场管理,全面提升考试作弊防范水平,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二是做好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常态化开展会计副高、正高评审专家库更新,扩充专家库容量,有效保证评审专家抽取的随机性、公平性。持续提升职称评价质量,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四公开”“双公示”制度,做好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保证质量。三是加强会计人员日常基础管理。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制定我市会计人员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压实各区财政部门属地管理职责,全面做好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应用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依据全国平台和继续教育系统运行情况,适时停止天津会计网站服务功能,相关会计事务统一调整至天津财政官网。四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发挥财政部所属三大国家会计学院、其他财经学科知名高校等高端智库资源,委托市会计学会等专业化组织精细开展我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推动会计人才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部署,积极组织我市会计人员参加全国高层次会计人才项目选拔。
  四、提升会计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持续贯彻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聚焦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组织推动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不断提升财政部门财会监督履职能力,逐步建立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监管水平。二是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关于严厉惩治财务造假有关工作部署,通过召开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联席会议、会计监督检查经验交流会、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等方式,推动会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用好财会监督协调机制,加强与审计、国有资产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提升监督效能。三是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的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有机融合,完善检查结果共享、监管线索移交机制,发挥监管合力。四是用好信息化手段,充分整合现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平台、全国会计人员服务管理平台等会计平台数据资源,通过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数据建模全面提升财会监督数据治理水平,推动财会监督系统化、集成化、数智化发展。五是持续加强会计检查队伍建设,提升检查人员会计、法律等专业素养,努力做到能说、会写、善干,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坚持执法人才内部培养和外部选用相结合,完善委托专家协助开展检查工作机制,促进内外部人才互学互鉴、融合成长。用好现有财会监督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发挥人才集聚效应,锻造一批强有力的财会监督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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