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财务与会计
合同一年一签的无限期房屋租赁该如何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5-02-17  来源:彭怀文说 作者:彭怀文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合同一年一签的无限期房屋租赁该如何会计处理?

企业进行无限期房屋租赁,但合同一年一签,此种情形应怎么确认?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

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只是一种外在的经济形式,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判断,然后再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进行无限期房屋租赁但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形,会计处理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性质和租赁期限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一、判断是否适用短期租赁豁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租赁期为1年或更短的租赁可以适用短期租赁豁免。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续租条款,且企业没有合理理由预期会续租,则租赁期仅为1年,可适用短期租赁豁免。

适用短期租赁豁免的会计处理,是租金费用化:每期支付的租金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管理费用—租赁费”),无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不适用短期租赁豁免的情形

如果合同虽一年一签,但存在隐含的续租权(如租金锁定、优先续租权等),且企业合理预期会长期使用该房屋,则应将可能的续租期纳入租赁期计算。即使合同每年一签,只要企业有明确的续租意图和经济动因(如装修投入大、搬迁成本高、行业惯例等),租赁期应视为超过1年。

不适用短期租赁豁免的会计处理:

(一)初始确认

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如中介费、印花税)等。

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未来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量,折现率通常为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且可抵扣)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等(初始费用等)

(二)后续计量

1.使用权资产折旧:按成本模式计提折旧,折旧期限为租赁期与资产使用寿命的孰短。

借:管理费用等(按使用部门划分)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2.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1)按月摊销: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2)支付租金,减少租赁负债: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扣除外)

贷:银行存款等

三、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因此,无论会计上是否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合同(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税务处理上仍可按规定全额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需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适用短期租赁豁免。如果适用,租金直接费用化;如果不适用,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按新租赁准则进行后续计量。

说明:如果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经营租赁不需要考虑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