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年一签的无限期房屋租赁该如何会计处理?
企业进行无限期房屋租赁,但合同一年一签,此种情形应怎么确认?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
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只是一种外在的经济形式,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判断,然后再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进行无限期房屋租赁但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形,会计处理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性质和租赁期限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一、判断是否适用短期租赁豁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租赁期为1年或更短的租赁可以适用短期租赁豁免。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续租条款,且企业没有合理理由预期会续租,则租赁期仅为1年,可适用短期租赁豁免。
适用短期租赁豁免的会计处理,是租金费用化:每期支付的租金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管理费用—租赁费”),无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不适用短期租赁豁免的情形
如果合同虽一年一签,但存在隐含的续租权(如租金锁定、优先续租权等),且企业合理预期会长期使用该房屋,则应将可能的续租期纳入租赁期计算。即使合同每年一签,只要企业有明确的续租意图和经济动因(如装修投入大、搬迁成本高、行业惯例等),租赁期应视为超过1年。
不适用短期租赁豁免的会计处理:
(一)初始确认
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如中介费、印花税)等。
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未来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量,折现率通常为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
借:使用权资产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二)后续计量
1.使用权资产折旧:按成本模式计提折旧,折旧期限为租赁期与资产使用寿命的孰短。
借:管理费用等(按使用部门划分)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2.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1)按月摊销: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2)支付租金,减少租赁负债: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等
三、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因此,无论会计上是否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合同(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税务处理上仍可按规定全额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需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适用短期租赁豁免。如果适用,租金直接费用化;如果不适用,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按新租赁准则进行后续计量。
说明:如果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经营租赁不需要考虑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