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出口应征税管理】-【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
企业究竟该如何进行报关单的用途确认,一起学习一下吧!
1.报关单数据展示
电子税务局自动展示当前属期待确认用途的全部报关单,【报关单状态】默认选择“待确认”,出口日期默认为当前税款所属期,其中出口日期止固定为对应税款所属期的最末一日,出口日期起可以往前选择。
2.确认是否当期申报
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是否当期申报】列,确认报关单所列货物是否应在当期申报未开票收入。
3.一键确认功能
如当期报关单均需申报未开票收入,可点击【一键确认】按钮进行一次性全部确认。
4.批量确认功能
如当期部分报关单需申报未开票收入,可勾选对应的报关单并点击【批量确认】按钮进行确认。
5.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录入
对于监管方式为“进料XX”的报关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CNY)】栏次填写对应金额后,进行确认(该栏次可填写负数)。
6.当期不需申报未开票收入的报关单
对于当期不需申报未开票收入的报关单,在【是否当期申报】列选择“否”,弹出当期不申报未开票收入原因填列界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后点击保存。
(1)选择“前期已按未开票收入申报”选项,需填写前期实际已申报的税款所属期。
(2)选择“当期或前期已开具发票”选项,需填写对应发票信息(可模板导入)。报关单与发票之间允许“一对一”和“一对多”(即一张报关单对应多张发票),同一张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3)选择“出口代理”选项,电子税务局会提示纳税人确认是否已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如纳税人未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可点击【去开具】按钮跳转【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模块;如纳税人已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可点击【关闭】按钮直接保存。
已经开具出口代理证明的报关单,委托方在用途确认时不应选择“用于出口代理”的不申报理由,提示:已经开具出口代理证明,并传递至委托方的出口报关单,不允许选择用于出口代理。
(4)选择“用于出口退税”“适用出口免税”选项,可直接保存。
注意:惩罚类报关单(如取消出口退税权的纳税人),在用途确认时不应选择“用于退税”和“用于免税”的不申报理由。
(5)选择“其他”选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录入不申报当期未开票收入理由。不申报当期未开票收入理由不应少于20个汉字。
7.报关单状态查看
确认后,报关单状态由“待确认”变更为“已确认”,点击【查看详情】按钮可查看报关单确认详情。
8.批量导入和导出
(1)下载导入模板。纳税人可通过【下载导入模板】按钮下载模板,用于批量导入当期不申报未开票收入报关单。
(2)导入当期不申报未开票收入报关单。在模板中填写当期不申报未开票收入原因等相关信息,其中涉及“当期或前期已开具发票”的,需根据实际在模板中填写发票信息。完成填写后,点击【导入不申报报关单】按钮导入当期不申报未开票收入的报关单。
(3)纳税人可通过【导入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导入结果,点击【查看详细信息】按钮可以查看导入失败原因。
(4)导出报关单台账。纳税人可筛选报关单,并点击【导出报关单台账】按钮导出信息。
9.批量撤销
如果报关单状态有误,可以点击【批量撤销】按钮进行报关单已确认状态的撤销,撤销后报关单状态变更为“待确认”。
10.统计确认
纳税人完成报关单用途确认后,需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完成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首次点击【统计确认】按钮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统计表》。
纳税人可下载查看已确认的报关单明细信息。
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统计】按钮,完成报关单用途确认。
11.撤销统计
纳税人完成确认统计后,如需更改报关单确认信息,需先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统计,回到【报关单勾选】页面,重新进行统计确认流程。已完成对应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的,不能撤销统计。
12.重新统计
若【报关单勾选】页面中的报关单状态信息发生变化,重新确认报关单用途后,需在【统计确认】页面点击【重新生成】按钮,更新《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统计表》。
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统计】按钮,完成报关单用途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