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销货方按月给购买方折扣,到底该怎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5-03-10  来源:远程墨子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销货方按月给购买方折扣,到底该怎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在日常经营中,咱们给客户按月折扣是很常见的事儿。但这种折扣在税务上可不能随便处理,必须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的明确要求,文件号是国税函〔2006〕1279号,说白了,就是为了规范税收,防止有人钻空子。

具体怎么操作呢?首先,咱们得看客户手里的发票情况。如果客户已经拿着发票去抵扣了税款,那客户就得先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里填一份《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注意,这时候客户填表时,不要写咱们原来开的蓝字发票信息。客户填完表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然后客户得先从当期进项税额里把对应的税额转出来。等咱们根据这个编号开好红字发票,客户再把红字发票和《信息表》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客户手里的发票还没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找不回来了,那客户填《信息表》的时候,就得把咱们原来的蓝字发票信息写进去。咱们拿到《信息表》后,按照税务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开红字发票就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咱们还没把发票交给客户,或者客户把发票退回了,那咱们自己就可以在系统里填《信息表》,写上蓝字发票的信息,然后按流程开红字发票。

总之,这个过程虽然有点复杂,但只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一步步来,就不会出错。咱们财务部门一定要和客户财务保持沟通,别让这个环节出岔子。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相关政策
  • 《国税函【2006】1279号_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 《税总公告2016年47号_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 《税总公告2015年59号_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