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
热点问题
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是否可以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Answer
参考答案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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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出售者销售报废产品“反向开票”后,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Answer
参考答案
为方便自然人出售者办理汇算清缴,税务机关提供了线上和线下两个办理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选择线上办理。纳税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所得(B表)”进行办理;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可就近至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Question
热点问题
我公司今年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没有增加,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
Answer
参考答案
已按年核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的纳税人,如当年度无需缴纳税款,也应按年进行“零申报”(计税金额为0元)。
四
Question
热点问题
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重组规定的,被合并企业的亏损能否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Answer
参考答案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