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为贯彻新《公司法》立法精神,配合相关规则落地实施,引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高业务办理质效,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以下简称《临时公告格式模板》)及《持续督导协议书模板》,现予以发布。
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持续督导协议书模板》自2025年5月6日起施行,请各市场参与主体遵照执行,全国股转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发布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及2020年12月11日发布的《持续督导协议书模板》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