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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4-15
2025-04-15
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精神,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结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一)资格合规性。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和手机号码等重点信息,确保其完整准确。

2.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主要包括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和会费交纳情况。

3.是否存在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情况。

(二)执业行为规范性。

1.是否专职执业。对于注册会计师的不专职执业行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包括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应依据相关文件,结合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签订、个税缴纳证明或支付薪酬的银行账户记录、业务工作底稿等开展检查。

2.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三、年检方式

2025年注册会计师年检通过注册会计师年检系统(以下简称年检系统)网上开展。各地注协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一定比例的实地检查。年检数据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2024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

年检系统登录方式如下:一是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是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三是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仅供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扫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登录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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