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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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戴讲税|千户集团管理专题——风险管理篇(二十七):电力行业篇④
发布时间:2025-04-15  来源:?税月有情 作者:戴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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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税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老戴讲税的时间!

本期,老戴和大家分享指引中,有关电力行业企业所得税风险的具体事项。

一、取得试运行收入未做纳税调整风险

(一)风险描述

按照行业监管规定,为测试机组性能、并网安全性等,发电机组建成后需要进行试运行,企业存在取得试运行收入未按规定纳税调整。

(二)核查路径

1.查看企业与电网公司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了解调试电价签订及执行情况;

2.获取“试运行收入”明细账,按年度统计明细汇总金额;通过核查增值税申报表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判断企业是否对在会计处理上冲减在建工程的试运行收入未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3.检查“试运行成本”。试运行成本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得税前一次性扣除,应记入相关资产成本分期扣除。

二、投资未到位部分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风险

(一)风险描述

投资者应按公司章程、协议履行出资义务,投资方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其对外借款投资未到位部分利息支出未做纳税调整。

(二)核查路径

1.查看公司章程、协议、审计报告中有关股东投资、增资信息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变动的信息披露内容,确认企业资本金未到位情况;

2.核查“财务费用” 借方发生额以及“股本”、“实收资本”,并核对“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应付款”等帐户,结合有关凭证审核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是否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 》及其附表相关栏次的数据。

三、资产划分、折旧、摊销与税法存在差异未作纳税调整风险

(一)风险描述

发电企业制定或执行的资产管理办法中,关于资产划分标准、计税基础及折旧(摊销)方法及年限与税法规定有差异未进行纳税调整。

(二)核查路径

1.调阅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卡片,了解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划分标准、计税基础和折旧(摊销)方法及年限,分析与税法是否存在差异;

2.核查“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会计科目相关信息;

3.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 》及其附表相关栏次的数据。

四、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费用税前扣除风险

(一)风险描述

已计提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如预提预估的环境保护费、修理费、水资源费、库区维护费、库区基金等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核查路径

1.查看具有预提性质的相关科目,如“预计负债”、“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等会计科目,且其对应科目借方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的会计科目;

2.上述具有预提性质的会计科目中未实际支付的预提费用,汇总其金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五、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税前扣除风险

(一)风险描述

母公司为其子公司间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价格;母子公司间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核查路径

1.核实母子公司间是否签订服务合同(协议)或服务分摊协议,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是否提供相关材料,对无上述资料而支付的服务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2.根据合同(协议)或分摊协议的内容,判断是否符合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对不符合的应该予以调整;

3.根据服务项目到企业相关部门核实,如果存在以服务费的名义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其支付的相关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4.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 》及其附表相关栏次的数据。

六、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风险

(一)风险描述

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债资比是否超过按税法规定的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实际支付的利息是否超过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

(二)核查路径

1.查阅企业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资料,分析其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及关联双方实际税负是否存在差异;

2.计算企业与各关联企业的债资比例,判断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3.核查计入“财务费用”和 “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利息支出,计算支付利息超比例金额,结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内容比对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老戴点评:关联方资金借贷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并非都一定需要受关联债资比限制的。根据财税〔2008〕121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七、发生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未做纳税调整风险

(一)风险描述

企业在财务核算中可能发生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二)核查路径

1.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及工艺流程,结合成本费用的财务核算,分析判断是否可能存在列支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2.重点关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二级科目“XX--其他”,结合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核实其支出是否与收入无关。

八、工资薪金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风险

(一)风险描述

企业工资薪金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如:向职工发放工资薪金不具有税法规定的合理性;计提的应付工资至汇算清缴时仍未实际发放;企业部分职工工资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核算等。

(二)核查路径

1.了解企业组织结构,到劳资管理部门调阅企业工资制度、工资计划,掌握企业工资发放标准、项目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额等基本情况;

2.通过第三方取得行业、地区工资水平;

3.审核“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是否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4.查看“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借方,分析其对应的贷方科目是否存在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放工资。

限于篇幅,本期先分享上述几项,企业所得税的其他风险事项,下期继续分享。

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感谢阅读,老戴讲税,不是靠吹,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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