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来啦
近期有纳税人来电咨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问题,这一期,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相关的四问四答,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2.
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
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配偶信息采集错误,如何处理?
答:
第一步:采集家庭成员信息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底部“我的”——点击“家庭成员”——点击“添加”——输入配偶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第二步:更正专项附加扣除,以住房贷款利息为例
点击底部“首页”——点击重点服务推荐“专项附加扣除”模块的“我要查询”——查询年度修改为“2024”年度——点击查询到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底部“修改”——选择“修改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将“配偶情况”修改为“有配偶”,并带入已采集的配偶信息,如无其他需修改的信息,点击“确认修改”即完成修改。






第三步:更正年度汇算申报
点击底部“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开始申报”,系统提示“您已提交过申报,已为您跳转至申报记录详情”——点击底部“更正”——点击“下一步”,如无其他需修改内容,一直点击“下一步”到提交申报即可,如有退税,可直接申请退税。请注意:更正年度申报时不应存在审核中的退税,如您的退税尚未审核完毕,您可先撤销退税申请,再进行申报更正。


4.
通过手机App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也需要打印出来交给单位盖章保存?
答:不需要。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网页)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无需将相关信息打印出来交单位盖章保存。
5.
我家孩子去年从初中升入高中了,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修改吗?
答:当子女受教育阶段发生变化时,需要新增一条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切勿修改或删除以前阶段信息。子女受教育阶段发生变化是指:子女由幼儿园升入小学、初中升入高中、高中升入大学专科/本科、后续升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当子女受教育阶段未发生变化,例如小升初(都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如发生了学校信息的变化,只需在原记录中修改“就读学校”即可,无需修改“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
6.
今年汇算清缴我准备填写大病医疗,个人负担金额可以在哪里查询?
答:具体个人负担金额可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首页——年度费用汇总查询——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
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是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父母可以分别扣除吗?
答: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比如:2023年6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6年5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8.
我的住房贷款提前还清了,该如何修改专项附加扣除?
答:如果发生贷款提前还清或房屋转让等已不符合享受扣除条件的情况,请及时修改贷款信息。
修改时请核对确保“首次还款日期”正确并修改“贷款期限(月份)”。例如2015年1月1日首次还款,贷款期限240个月,2024年12月31日发生房屋转让,则需将“贷款期限(月份)”由240改为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