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0 每日一税】
稽查案例:赠送礼金和购物卡未代扣代缴个税被查
文/李冼
编者按:2025年05月09日,有同学咨询:赠送本单位以外个人客户礼金、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现就该话题试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赠送本单位以外个人客户礼金、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毫无疑问,应依法按“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税。
不说废话,直接上最新稽查案例。
案例:2021年至2023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购买预付卡856000元赠送给外单位个人客户,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中2021年445000元,2022年106000元,2023年305000元。
在销售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585910元,为高管向本单位以外个人客户赠送的礼金,其中 2021 年度658400元,2022年1054990元,2023年872520元。
后经税务稽查,2025年0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税稽罚〔2025〕10号)披露: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的规定,造成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688382元。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 688382元,并承诺限期补扣补缴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344191元。
案例来源:税务网《高管赠送礼金,个税被查》
无独有偶,送面条、送酒水、送月饼等也应依法纳税,请参阅《稽查案例:送客户礼品面条需视同销售纳税》、《外购酒水赠与他人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送月饼:税局追缴税款并处应扣未扣个税50%罚款》、《无偿受赠房屋应按偶然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文章,此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