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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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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5-30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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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0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5〕20号)相关要求,省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略)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5年5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5〕20号),2025年,税务总局以“强基促发展·提效激活力”为主题,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利企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江苏税务工作实际,就开展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智慧服务优体验

(一)拓展智慧办税缴费。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查询已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账单数据,主动配合税务总局探索查询功能建设,积极开展功能应用试点。持续推广自然人通过新电子税务局代开数电发票功能。做好新电子税务局环境保护税申报信息智能预填功能上线工作。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体检报告”、遵从提醒,促进合规执业。

(二)推动税费服务升级。提升征纳互动服务体验,加快推进办税服务厅和12366一体化转型升级,构建“问办协同”服务新模式。全面推广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深化“一企来办·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提档升级精准推送,探索“伴随式”推送增强实用性,在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服务特殊群体特殊事项等领域提高精准性。

二、政策落实助发展

(三)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扎实开展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紧扣“税收·法治·公平”主题,全媒体加强政策解读。擦亮“税费政策直播间”宣传品牌,拓展服务范围至全量税费业务。面向纳税申报,构建分类精准辅导机制,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能遵从。

(四)服务重点领域发展。优化“乐企”平台接入条件和接入流程,为更多接入企业提供便捷的数电发票开具、交付、使用等服务。为大企业提供行业性税收政策和风险提示服务,加强大企业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解决。落实《重点外资项目全周期涉税服务指引》,助力完善税收服务外资工作体系。

三、权益保障促遵从

(五)深化税企沟通交流。常态化开展“税企面对面”沟通交流,提高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频次,切实解决企业诉求,增强发展信心。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承办税务总局相关主题日活动,更好服务“走出去”“引进来”企业。

(六)高效响应税费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县级税务机关诉求解决能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体诉求的信息化收集和智能化分析,提升诉求分析办理能力。落实《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做好诉求响应解决。

(七)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大力宣传诚信纳税案例,有序曝光违法失信案件,积极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在3日内补办的,可按100%加分比例修复对应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依法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税务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评价其及其关联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开展面向涉税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培训辅导,引导合规执业。

四、聚力协作提效能

(八)协同办好民生实事。在停车场、商超零售、加油站等推广“支付即开票”。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试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不动产登记办税“一件事”办理。拓展社会保险费业务“一厅联办”,探索“一窗联办”。

(九)联合助力企业发展。联合多部门深入开展2025年“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进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优化流程和集成服务等方式,实现“个转企”一次提交、一网办理、高效办成。

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深入开展“效能税务”和“强基工程”建设,加强统筹协调,主动落实各项任务,强化跟踪问效,扎实办好纳税人缴费人可感可及的实事,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在新起点上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税务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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