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应对取得结构性存款收益缴不缴增值税的问题
郭琪燕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结构性存款总收益来源于本金按普通存款计算的利息以及超过前述部分产生的孳息,该等情况导致对其定性是否属于理财产品,以及该类存款运营取得的收益如果保本要不要按“贷款服务”缴增值税的争议。
实务中,产生了几类应对取得结构性存款运营收益增值税争议的解决之法,即,如果该类存款运营取得收益有增值税纳税义务,该等纳税义务应由谁来履行的问题。
第一类、银行作为纳税人,增值税由产品财产支付
根据我国增值税相关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结构性存款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签约约定以银行为纳税人。运营过程中,结构性存款产品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税费由银行从该结构性存款产品财产中支付,并依据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为避免遗漏,还会加上“投资者从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的兜底性条款。
典型案例:鹏×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委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投资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LPR)产品,对该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由平安银行从该结构性存款产品财产中支付,并依据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
第二类、银行承诺扣缴义务,增值税由产品承担从收益中扣除
银行承诺扣缴义务是指,客户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所产生的收益,银行不代扣代缴税金;但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客户承担的税费的,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并从结构性存款收益中扣除。如果代扣代缴,银行会将结构性存款产品运营过程中因投资等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从结构性存款收益中扣除,同时不免除客户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获取结构性存款收益而应当承担的纳税义务。
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披露《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分别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投资两只结构性产品。其中,浦发银行受托管理的产品有这样的约定:对客户投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所产生的收益,浦发银行不代扣代缴税金;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浦发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客户承担的税费,浦发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并从结构性存款收益中扣除,结构性存款产品运营过程中因投资等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应由结构性存款产品承担并从结构性存款收入中扣除。
第三类、银行作为垫付人,增值税由产品财产承担
在应税行为发生时由银行作为垫付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结构性存款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结构性存款财产承担。该类模式下,客户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所获收益的应纳税款应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上海×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披露《上海×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委托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支行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型存款,该银行对结构性存款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税费无垫付义务。如果上海银行以其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该银行对结构性存款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