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5 每日一税】
简评25个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偷税的稽查案例
文/李冼
编者按:2025年05月12日,麒麟扒税发布《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27个稽查案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知己知彼好自为之~》,总结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个稽查案例?现对其进行简评。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5年05月12日,麒麟扒税发布《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27个稽查案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知己知彼好自为之~》,总结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27个稽查案例。现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稽查案例进行归纳总结,不难看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以下七类被认定偷税风险。
一、研发项目真实性及合规性风险
(一)虚假或重复立项
案例7、12:研发项目实际为对现有产品的简单调整或重复开发,或直接冒用他人已获专利的项目,不符合技术创新要求。
案例5、6:项目属于后续应用性升级或缺乏技术创新性,被判定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立项资料缺失或造假
案例9、10:未留存研发项目立项书、计划书、费用分配说明等必要资料,或编造虚假文件,导致无法证明研发活动的真实性。
二、研发人员费用虚列风险
(一)虚增研发人员工资
案例1、3、13:将未参与研发的员工(如高管、已离职人员或非研发岗位员工)工资计入研发费用。
案例2、15:未合理分配兼职人员的研发工时,导致多列人工成本。
(二)工时记录不实
案例14、15:未对同时从事研发和非研发活动的人员工时进行区分,导致重复统计或超额归集研发费用。
三、研发材料费用违规处理风险
(一)材料费用虚列或混淆
案例1、16、22:将生产领料(如钢板、模具等)或与研发无关的材料(如黄金)计入研发费用。
案例7、20:研发材料后续用于生产或销售,但未及时冲减研发费用。
(二)特殊收入未冲减研发费用
案例17、18、19: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试制品销售收入未冲减研发费用,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重复加计扣除。
四、费用归集与分配不当风险
(一)未合理分配共用资源成本
案例15、20:未对同时用于研发和非研发的仪器设备、人员费用进行合理分配,导致多计研发费用。
(二)违规归集非研发相关支出
案例22:将购车服务费、咨询佣金等与研发无关的费用计入研发支出。
五、政策适用性错误风险:行业或项目不适用加计扣除
案例11:企业实际为批发零售业,却以科技推广服务名义享受加计扣除。
案例6、8:项目属于材料性能改进或标准化调整,不符合“实质性创新”要求。
六、申报及备查资料缺失风险:未按规定留存备查资料
案例9、10:未保存研发项目立项决议、费用分配说明、研发辅助账等关键资料,导致无法证明费用真实性。
七、恶意偷税行为:故意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案例3、19、21:通过虚列工资、多列材料费用、隐匿收入等手段,系统性少缴税款,被定性为偷税。
提醒: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时,应确保研发活动的真实性,严格区分研发与非研发费用,完善立项、工时记录、材料领用及收入冲减的内部控制,并留存完整的备查资料。同时,需深入理解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如技术创新性要求、行业限制等),避免因政策误用或恶意违规引发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