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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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购入6只羊价值4240用于赠送,视同销售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5-05-12  来源:大力法税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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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经开税稽罚〔2025〕6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   喀*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金额(元)   791,678.38    没收金额(元) -

处罚日期  2025-05-06    发布日期 2025-05-06

违法事实  (一)发票检查情况 经检查你公司2017年12月从喀海*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7份价税合计266179元,2018年6月从喀海*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3份价税合计264000元。经调取你公司及喀海*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流水,在你公司将相应款项转入喀海*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后,喀海*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在扣除部分费用后又将其余款项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149776元、2018年7月4日246520元、2018年10月9日97354.4元转入当时你公司总经理吴*卡号为622*的私人银行卡上,形成资金回流闭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你公司取得的10份票号为8936933、8936934、8936935、8936936、8936937、8936938、8936939、5609240、5609241、5609242的金额514736.89元,税额15442.11元,价税合计为530179元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虚开发票。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记账凭证复印件。2相关发票复印件。3.喀海*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流水。4.资金流转情况表。5.下游受票企业公账转款私人回流与发票匹配情况表。证明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多列成本费用。 (二)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2018年2月12日第20号凭证记载你公司购入6只羊价值4240用于赠送*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之规定应视同销售3623.93元,应补缴增值税销项税616.07元。 你公司2015年6月15日办理税务登记开始生产,成立之初,你公司能按照正确的税率申报,2016年9月至2023年12月以来你公司对外生产销售航空食品、提供配送服务,故意将高税率改为低税率以逃避缴纳增值税税款。2020年你公司将销售航空食品从6%的税率改正为13%的税率,但未将以前年度的申报更正,并且提供运输服务仍然按照6%申报缴纳税款。经检查人员调查核实,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结果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 791678.38 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到 国家税务总局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依据    (一)你公司在税前列支与收入无关的成本、发生员工工资支出取得虚开发票并按装修费用列支、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在申报增值税时故意将高税率改为低税率以逃避缴纳增值税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你公司少缴税款的行为属于偷税。追缴你公司2015年~2023年少缴税款1136696.18元,其中:增值税1063398.58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3297.60 元。因你公司能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并积极预缴部分税款,处上述少缴税款0.51倍的罚款,即: 579715.05 元。 (二)你公司取得10份虚开的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53017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之规定对你公司接受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0元罚款。 (三)你公司2016年、2017年记账凭证不全,经责令改正但未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对你公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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