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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戴讲税|千户集团管理专题——风险管理篇(四十四):财政补贴篇①
发布时间:2025-05-16  来源:税月有情 作者:戴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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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税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老戴讲税的时间!

本期开始,和大家分享税务总局千户集团税收风险指引有关特定交易篇章的最后一篇,也是十个指引的最后一个——财政补贴篇。

本期先和大家分享财政补贴事项的有关概述内容。

一、财政补贴概述

财政补贴事项,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

二、财政补贴税收风险概述

(一)涉及的主要风险

1.取得各项补贴、奖励等资金不申报纳税;

2.将应税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3.不征税收入处理不符合税法规定。

(二)涉及的主要税种及主要税收政策

涉及的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该事项的主要政策包括:

1.企业所得税: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2.个人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三、财政补贴核查的基本流程及方法

(一)采集信息

1.通过公开信息了解财政补贴的相关信息资料内容,了解审批程序、业务流程以及财务核算方法及科目等;

2.询问企业有无获取政府相关部门的补助、补贴等。

(二)风险分析

1.获取财政、科技等部门的信息资料,确定取得财政补贴的企业名称、性质、程序以及金额;核实纳税人取得财政补贴的财务核算方法及科目,判断企业是否按照《16号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来核算财政补贴事项,是否通过“递延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进行核算;比较取得财政补贴金额与会计入账的金额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

2.核实纳税人对于该事项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将会计入账金额与涉及到的税种纳税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核实金额有无差异,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

3.审核适用不同税收待遇的情况,核实企业有无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有无造成不按照税法规定纳税的情况。

(三)风险应对

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前期信息收集及企业反馈结果,对企业获得的财政补贴项目开展风险复评工作,查找、筛选并梳理、汇总企业存在风险的涉税事项和重点风险点,对于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方案,具体包括:

(1)引导企业自行调整

对于低风险企业,各地税务机关对企业获得的财政补贴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和管理措施进行提示;对于中等风险企业,通过政策宣传、遵从引导等方式,鼓励纳税人依据相关规定自行调整。

(2)开展财政补贴专项调查

对于高风险企业,或者企业拒绝自行调整及自行调整不合理的,税务机关应开展财政补贴项目专项调查。

从指引到财政补贴事项的概述来看,税务机关对财政补贴的关注主要在于是否依法申报纳税、是否错误适用不征税收入政策以及对适用不征税收入政策的项目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处理等。其交易事项和税收风险都没有前三类特定交易般复杂。

本期先分享概述部分的内容,下期继续分享具体税收风险事项应对。

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感谢阅读,老戴讲税,不是靠吹,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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