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新型作案模式终被查,主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5-05-12  来源:东方税语 作者:赵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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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赛”式经营背后的“虚开”生意
——利用空壳经营主体轮番虚开发票终被查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一起利用空壳经营主体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该案涉及集中注册、业务虚构、资金“公转私”等典型特征,揭示了利用“接力赛式”操作手法进行虚开发票的新型作案模式。经查明,涉案人员陈某萍控制20余家空壳经营主体,向全国多地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1183份,涉及金额高达1.09亿元。目前,陈某萍已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

匿名举报,揭开虚开“套路”

2023年7月,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接到一通举报电话,举报人反映陈某萍控制多家空壳经营主体,长期从事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行为。举报人还提供了多家企业名称及疑似线索,引起了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

检查人员随即对举报中提及的票设备20余家建材经营主体进行初查,发现这些经营主体存在诸多异常:注册地址高度集中、注册时间接近、受票企业雷同、开MAC地址重复等。同时,经营主体开票呈现出明显的“接力式”特征——每批经营主体开票数月后即“休眠”,新一批经营主体紧随其后上线,循环往复。

更为异常的是,经营主体登记经营者虽各不相同,但接受约谈时均表示“只是借了身份证”,对经营情况一无所知,甚至连注册地址也说不清楚。与此同时,关键人员陈某萍则对部分资金流向含糊其词,仅愿提供“明面上的账”,而对个人账户相关的资金去向避而不谈。初步迹象表明,该案可能涉及一个以家庭成员为核心的虚开发票团伙。

资金流逆向追踪,揭示空壳真相

为防止嫌疑人转移资产、注销经营主体或销毁证据,检查组果断调整调查思路,从对公账户入手,逆向还原资金流向。经查,20余户涉案经营主体在收取货款后,几乎无一例外在24小时内将款项转入陈某萍及其母亲张某花的私人账户,账户常年保持“零余额”状态,严重背离正常商业逻辑,彻底暴露其空壳经营主体本质。

面对大量一致性极高的资金流转路径,税务部门迅速会同公安经侦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对30余个自然人账户进行深度穿透式分析,全面追溯资金的来龙去脉。

数据“拼图”拼出“发票工厂”

随着1.2万条资金轨迹逐渐理清,一条精密运作的“资金传送带”浮出水面。受票企业将货款打入空壳个体工商户对公账户后,资金迅速“三级跳”:转入陈某萍及亲属私人账户,再转入其他虚开经营主体关联人账户,最终部分资金甚至回流至受票方自身,形成金额超1亿元的资金闭环。

面对数据铁证,原本坚持“合法贸易”的陈某萍终于供述实情:其通过家族关系注册多家空壳经营主体,打着建材销售的幌子对外虚开发票,并按票面金额收取1.5%至5%的“服务费”,甚至制定了完整的《操作手册》,指导客户配套伪造业务单据。

法律威慑,警钟长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以上法律,法院依法判处陈某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涉税违法行为,彰显了税务部门严厉打击“发票黑产”的坚定决心。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依规打击虚开发票行为,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浙江省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空壳经营主体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收到举报线索后,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比对,依法查处了陈某萍利用20余家空壳经营主体,长期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

经查,陈某萍借用家族关系注册多家空壳经营主体,向全国多地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1183份,涉及金额高达1.09亿元。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会同公安机关查处案件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判处陈某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利用多家空壳经营主体虚开增值税发票看似“隐蔽”,但在税收大数据面前“无所遁形”,终将面临法律制裁。税务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依规打击虚开发票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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