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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5  来源: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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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直接影响个人的纳税信用。

提醒:不是个税APP能填就说明是“对的”,千万不要虚假填报!不要虚假填报!不要虚假填报!

个人信用信息概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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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案例
上海税务:经查,纳税人潘啸涛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在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潘啸涛拒不申报2019年度和2021年度汇算清缴、拒不如实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对潘啸涛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33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潘啸涛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网络补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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