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单位发放的职工的过节费均是从计提的工会经费中支取的,请问这样的过节费补贴也要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人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单位发放的职工的过节费均是从计提的工会经费中支取的,请问这样的过节费补贴也要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人计征个人所得税。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