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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报出口骗取退税,被追缴税款并处罚款4.23亿元
发布时间:2025-07-23   来源: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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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税点评

近期,税务机关与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多部门联合查处了辽宁某电子通讯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该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出口业务、“买单配票”、虚假结汇等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2.12亿元。针对其违法事实,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追缴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共计4.23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为了维护外贸行业的正常秩序以及出口退税制度的规范性,相关部门始终对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态势。在此背景下,出口企业应当以真实业务为基础,如实申报退税,合规办理退税业务,留存相关业务资料以备查验。如外贸企业面临虚开、骗税风险时,应当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与税务机关沟通,说明业务真实性、申请退税文件的真实性,必要时提起行政救济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行政处罚风险转化为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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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包”里的芯片骗局

——揭秘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与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多部门联合查处了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称“怡亚通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该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出口业务、“买单配票”、虚假结汇等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2.12亿元。针对其违法事实,稽查部门依法作出追缴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共计4.23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南货北退的“生意”“多重警报”锁焦点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接到举报,反映怡亚通公司通过合同造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检查人员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怡亚通公司的经营模式存在疑点:宣称的生产加工地和出口退税申报地均在沈阳,但其原材料采购地、出口目的地、出口报关口岸却都“不约而同”地远离沈阳,位于南方地区。这“舍近求远”的操作,明显违背正常商业逻辑和成本考量。

与此同时,指向怡亚通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外部举报线索、内部风险提示以及多份来自外地的协查函件,如雪片般汇聚至税务稽查部门。多条线索、多重疑点汇聚,共同指向了同一个目标:怡亚通公司所谓的“出口繁荣”,恐怕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警报迭起,这家披着“出口企业”外衣的“皮包公司”,迅速成为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焦点。

“买单配票”造出口“黄金芯片”露马脚

锁定目标后,专案组依托多部门协作,对怡亚通公司的银行资金流水、海关报关数据、上下游发票信息等进行了“穿透式”深度分析,进一步揭露了其系统性欺诈的实质:首先,其核心原材料采购存在严重疑点——高达90%的进项抵扣发票来自非正常经营的上游企业,且大宗采购的“黄金传导芯片”数量远超其申报生产能力,更反常的是,这些本应运抵沈阳生产的高价值芯片,收货地却被刻意设在了遥远的南方出口口岸,与其沈阳“生产基地”完全脱节。其次,其沈阳“生产基地”被证实为虚设,现场核查仅发现少量简单非出口产品,所谓出口电子产品的规模生产纯属虚构。最终,其核心骗术“买单配票”彻底浮出水面。公司通过购买他人真实出口信息(买单)匹配虚开的增值税发票(配票),凭空捏造完整的出口业务,并辅以虚假结汇伪造外汇回流假象。

一个“原料来源虚、生产基地假、出口业务空、资金回流伪”的骗税闭环被彻底曝光。超额的“黄金芯片”采购,非但不是生产所需,反而成了暴露其虚构业务体量的醒目破绽。

“空手道”骗术崩塌 “巨额骗税”梦碎

在确凿的证据链条面前,怡亚通公司精心编织的骗局轰然崩塌。专案组果断实施收网行动,依法查扣了大量关键物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突审,固定了其违法事实。其“空手套白狼”的本质被彻底揭露:利用虚假的“买单配票”模式,构建根本不存在的出口业务,目的在于源源不断地骗取出口退税,中饱私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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