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有必要做税务登记吗?
自产自销的农村合作社,一般开春了交易额会多一些,平常基本没有业务,我要做税务登记吗?不做税务登记有什么税务风险?
解答:
需要。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规定,企业、个体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未登记可能构成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追责。
即使你目前交易额不大,税务登记是法定义务,不取决于你是否开票或有收入。
目前“多证合一”改革后,税务登记已并入营业执照流程,你领取的营业执照上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局的“金税系统”已经有你合作社的工商登记信息,再去税务局办理报道(税务登记),主要是补充部分信息和税种核定等,以方便后续的发票领取与纳税申报。
如果选择不去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报道),短期内可能看似省事,但潜在风险较大,具体包括:
1、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税务机关在稽查中发现未登记或银行账户等备案,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处以罚款(一般为2000元至10000元);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2、无法领取和开具发票:没有去税务局办理报道,自然无法领取发票和开具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无法纳税申报:合作社不去税务局做税务登记(税务报道),将无法纳税申报。合作社自产自销农产品虽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以按规定享受免征或减征的优惠政策,但是必须按时做纳税申报,即便是淡季无收入也需要做零申报。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法律与信誉风险:合作社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报道),将会纳税信用评价扣分甚至认定为D级,导致合作社可能被限制开发票、政府补贴申请或申请贷款,损害合作社经营稳定性。
个人作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如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影响个人征信,严重的甚至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