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1dycbzl8vmkd0
小规模纳税人卖了账上汽车,增值税是否也是1%的税率?另外季度不超30万,是否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5-07-22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请问

小规模纳税人卖了账上汽车,增值税是否也是1%的税率?另外季度不超30万,是否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复

小规模纳税人将账面上二手车卖掉,增值税按照1%。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

账务:

1、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到车辆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注意

季度不超30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参考: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征收率3%减按2%征收增值税。

2、根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