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这些“没赚钱” 的操作,居然也要交增值税?!
各位老板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条藏着个“税收彩蛋”—— 有些看起来没卖货收钱的操作,税务局照样要你交税!今天就带你揭开这些 “隐形交税” 的真相,免得一不小心踩坑!
我们先看看增值税法第五条原文说了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看不明白?那就对了,我们逐一来掰扯掰扯:
一、自家产的货发福利?别以为能逃过税局“法眼”!
哪些情况要交税?
你开个面包店,中秋节把自家烤的月饼发给员工当福利;或者开工厂的,把生产的保温杯给员工当奖品…… 注意!只要是自家生产或找人加工的货物,不管是给员工 “加餐” 还是自己用,统统算 “视同销售”,必须交税!
为啥这么狠?
因为这些货物进货时抵扣了进项税(相当于省了一笔钱),现在免费发出去,就得补回销项税,不然增值税链条就断了。就像你先领了优惠券买东西,再免费送人,商家肯定得想办法把优惠补回来!
和老政策比有啥变化?
以前把自家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比如建食堂)也要交税,现在只盯着“发福利” 和 “个人消费” 这两种情况,算是给咱松了点绑!
二、免费送东西也要交税?这波操作太扎心!
记住!白送货物= 要交税
不管你是开超市的,搞活动给顾客送小礼品;还是开公司的,给灾区捐物资,只要是无偿转让货物,哪怕一分钱没赚,也得按市场价计算增值税!就好比你请朋友吃饭,税务局说“请客可以,税得交上”!
以前的“公益免税” 还行得通吗?
老政策里,做公益送东西可以免税,但新税法没提这茬。现在做公益捐物资,到底能不能免税,还得等税务局出“说明书”,暂时先按交税处理最保险!
三、白送房子、股票?税务局已经盯上你了!
个人也要小心!
这条新规直接把“个人” 也拉进了交税名单!比如你把房子免费过户给亲戚,或者送朋友几手股票,以前可能觉得 “自家事不用管”,现在不行了 —— 必须交税!
金融商品成了“新重点”
以前没说清楚的股票、债券无偿转让,现在明确要交税!比如你送孩子几只股票当生日礼物,税务局会说:“等等!先把税交了!”
有没有例外?
家庭分财产(比如离婚分房子)可能不用交税,但得看其他政策咋说,建议提前找专业人士问清楚!
新税法带来的“大变化”,老板们速看!
1. 轻松了!很多操作不用交税了
以前帮别人代销商品、公司内部跨地区调货、用货物投资…… 这些都算 “视同销售” 要交税。现在这些麻烦统统取消!比如你在隔壁县开了分店,货物调来调去不用再交税,省下一大笔!
2. 免费干活不用交税啦!
以前开维修店,免费帮客户修东西也算“视同销售” 要交税,现在不用了!相当于税务局给咱发了个 “免费服务许可证”!
3. 换个方式照样交税
虽然用货物投资、分配不再算“视同销售”,但税务局可能认定这是 “非货币交易”,还是得按正常卖货交税!就像换了件马甲,本质还是要交税!
最后划重点!这些坑千万别踩!
- 分清 “主角” 是谁:前两条说的是单位、个体户,第三条连个人都 “不放过”!个人无偿送东西、转财产,记得先把税算清楚。
- 金融商品是 “雷区”:送股票、基金的,市场价怎么算?税务局说了算!别自己瞎估,不然补税时哭都来不及。
- 等政策 “补丁”:做公益送东西到底免不免税?先别急着操作,等税务局出明确规定,或者直接问税局小哥!
记住!新税法简化了不少,但无偿转让的“坑” 变深了!各位老板赶紧转发给财务,下次再有 “白送”“白给” 的操作,先对照这篇文章算算账,别让税务局打你个措手不及!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