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依法对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进行查处
近期,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经查,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通过伪造虚假买卖合同,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购发票),伪造出口货物海运提单、装箱单、报关单等出口报关信息,骗取出口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对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4426万元、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的处理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相应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第二稽查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查、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督、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发挥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化优势,加强出口退税风险的扫描和监管,以“零容忍”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涉税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维护税法权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外贸市场环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
层层包装“度陈仓” 法网恢恢现原形——烟台破获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出口骗税案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二稽查局”)查处了一起利用农产品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巨额出口退税的涉税刑事案件。经查,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以假报出口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426万元,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于2005年成立,2007年获得出口退税资质。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龙口市春风水果站,作为这样一个经营良好的老牌果蔬公司,又是如何走向骗税歧路的呢?
虚开团伙设题出招,层层包装暗度陈仓
2018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孟晓燕、张春宁夫妇在参加客户婚礼的过程中,认识了深圳市海纳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齐海峰。齐海峰以“过来人”的身份向孟、张夫妇“传授”了一条致富之道,并且表示自己有“专业”渠道和门路。双方一拍即合,达成合作意向,由齐海峰提供国外客户名称、货物名称、目的地等信息,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自行制作出口合同、办理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海运提单等资料,并冒用农户身份信息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购发票)。
条分缕析抽丝剥茧,税警联合破解迷局
烟台市公安部门刑侦大队在查办“701专案”过程中,发现包括该公司在内的4户企业参与了地下钱庄资金交易的线索。第二稽查局接到公安部门传递的线索后,迅速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
检查人员表示,“从表面来看,企业经营良好,账簿资料、生产经营费用等也都没有异常。但是在梳理海关出口报关单信息时,我们发现该公司大量出口鲜柠檬、柑橘等非烟台本地农产品,这引起了我们检查组的警觉。”
疑点就是突破点。检查组寻线追踪发现,当一些没有出口退税资质的水果加工企业发生出口业务时,齐海峰就联系张春宁、孟晓燕,利用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进行出口报关,但真实的外汇资金由实际出口企业自己收取。为了完善虚假业务的资金流水,由齐海峰联系地下钱庄,通过地下钱庄的境外账户将美元汇入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外汇到账后,齐海峰会通知孟晓燕进行结汇,然后将款项转入地下钱庄控制的人民币账户。经统计,上述境外账户汇入的资金折合人民币68092万元,该企业利用上述虚假资金申报出口已退税款4426万元。
经查明,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龙口市萃丰果蔬有限公司、龙口市鼎玉炫果蔬有限公司、烟台市万特进出口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在没有真实货源的情况下,伪造虚假买卖合同,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购发票),伪造出口货物海运提单、装箱单、报关单等出口报关信息,骗取出口退税款,金额共计4426万元。
烟台市人民法院判处龙口市华仕慧宁果蔬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200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春宁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被告人孟晓燕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追缴出口退税款4426万元。
近年来,出口骗税呈现“全链条化、跨境化、科技化”,但异常资金流、脱离实际的业务逻辑仍是关键突破口。在当前大数据监管背景下,税务机关、海关、银行等部门利用金税系统、出口报关数据库以及资金监管平台持续织密监控网,让企图钻取出口退税漏洞、谋“致富”的违法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来源:金台咨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