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票管理法规要求,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我们知道,原先传统的发票,开具时是需要填写银行账号信息的。比如:
那么,自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之后,纳税人所开具的“数电发票”,银行账号信息还是否必须填写于票面呢?
事实上,对于“数电发票”而言,银行账号信息并非必须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三、数电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
而上述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则只包括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如图所示↓↓↓
也就是说,“数电发票”票面并无此前传统发票“开户行及账号”这一栏次。那么,既然票面没有,则不填写“开户行及账号”并未违反“填写项目齐全”这一要求。
(当然,若有必要或者合同约定,“开户行及账号”仍可添加开票。)
另,“数电发票”对于之前传统发票备注栏要求也有所变化,详情建议阅读《开具数电票,还需要填写备注栏吗》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