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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核算股权激励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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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于附有业绩条件或服务条件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在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在等待期内不得税前抵扣,待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时,按照实际行权时的股票公允价值与激励对象支付的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予以税前抵扣。公司应以期末的股票价格为基础,合理估计股权激励费用未来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并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如果预计未来期间可抵扣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超出部分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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