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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跨区域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5-08-27   来源:专题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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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

一起跨区域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深圳公安经侦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依法查处了一起多团伙、复合式、跨区域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蔡某某出口骗税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操控深圳市得恩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户出口企业,勾结虚开团伙非法购入增值税专用发票,伙同不法报关行“买单”“配货”,虚构梭织布、染色布等出口业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7869万元。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将上述6户企业接受的214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7869万元并处一倍罚款。同时,追缴其少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8666万元。近期,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蔡某某等5名被告人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合计1.22亿元。

 

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对下游出口企业骗税和上游供货企业虚开实施全链条打击,严防出口退税“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积极营造更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下面一起来了解

案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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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深圳公安经侦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破获了一起多团伙、复合式、跨区域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蔡某某出口骗税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操控深圳市得恩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户出口企业,勾结虚开团伙非法购入增值税专用发票,伙同不法报关行“买单”“配货”,虚构梭织布、染色布等出口业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7869万元。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缴该骗税团伙骗取的出口退税款7869万元并处一倍罚款。近期,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蔡某某等5名被告人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合计1.22亿元。

 

个人账户“快进快出”

关联企业“巧合”重重

 

前期,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移交的一条反洗钱监测线索,线索显示蔡某某个人账户存在“大额交易频繁”“退税资金快进快出”等异常特征,可能涉嫌非法换汇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

 

获取线索后,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调取了蔡某某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进行比对分析、追溯查证,相关资金流水显示蔡某某与深圳市得恩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户出口企业有大量资金往来。于是,检查人员重点对上述6户出口企业开展了案头核查,发现这6户企业具有“六员”重叠、注册地址重叠、手机号码重复绑定等异常特征,团伙属性明显。同时,这6户企业近年来均向税务部门申报了大额出口退税,且它们的主要上游企业均为几家相同的外省地区的布料、服装生产企业。

 

种种异常引起了检查人员的高度警觉。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及系统风险提示,检查人员判断这极有可能是一个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团伙,于是迅速将其列为重点案源,成立检查组开展深入调查。

 

富余发票另有“生意”

出口“繁荣”亦为假象

 

实地调查中,检查组在一户企业的注册地址现场注意到大量散落在地上的快递信封,寄件信息显示,这些快递物品均为发票且都来自外省的3家上游企业,寄件人均为徐某某。从表面上看,这些快递似乎没有什么异常,应该是上游企业开具发票后邮寄给下游企业。但是,这6户企业的办公现场几乎没有其他的实体运营痕迹,部分企业甚至早已走逃失联,这显然不符合正常企业的经营常规。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检查组决定循迹而行,从徐某某和上游企业入手,远赴外省开展实地调查。检查组依法调取了外省3家上游企业的账簿、购销合同、出入库台账等材料,然而,经反复查找分析,却没有发现任何能够证明6户深圳出口企业与外省3家上游企业有贸易往来的单据,甚至找不到一处相关的文字记录。如此大额的资金和贸易往来,却没有一张出入库单据也没有一份购销合同?这其中必有猫腻。

 

检查组随即对徐某某及上游企业相关人员开展询问。据徐某某供述,她作为上游3家企业的销售经理,负责统一销售这三家企业的货物产品。在日常销售业务中,因大量个体户无需开具发票,这三家企业留存了大量富余发票。一天,虚开中介周某某找上了她,两人一拍即合,由她负责提供“票源”,周某某则作为“中间人”,把富余发票卖给了蔡某某控制的出口企业。双方表面上通过公对公走账的方式,营造出企业间“收款—开票”的正常经营假象,实际上上游企业在收到货款后立刻通过徐某某、周某某等人的个人账户回款至蔡某某控制的账户。

 

在查实上述无货交易、虚假开票、资金回流的违法事实后,检查组随即对6户出口企业的出口业务信息进行核实取证。经过层层追查,检查组确定这6户企业并非出口货物的“真实货主”,是蔡某某团伙勾结不法报关行套用“真实货主”的出口信息并申报了出口退税。

 

“空手套税”骗术败露

犯罪团伙终食恶果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稽查部门立即将该线索移交深圳公安机关,最终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锁定幕后骗税团伙,依法查处了这起巨额出口骗税案件。

 

在确凿证据面前,蔡某某等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供述,以其为首的出口骗税团伙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成立并操控深圳市得恩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户出口企业,先从上游企业购入大量富余发票,而后勾结不法报关行“买单配货”虚构梭织布、染色布等出口业务,并借助地下钱庄营造出口结汇假象,最终达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非法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将蔡某某出口骗税团伙控制的深圳市得恩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户出口企业接受的214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7869万元并处一倍罚款。同时,追缴其少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8666万元。

 

蔡某某等5名被告人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分别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合计1.22亿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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