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总署研究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公告(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ilin@pb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公告(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公告(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