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人:
根据省财政厅数字政务建设工作要求,为更好服务会员,我会将于2025年9月26日开始实施注册会计师注册事项全程网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程序
申请人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home/)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注册材料电子版,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注册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三、申请注册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人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两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或者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信息;
(四)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护照和签证信息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
四、办理结果反馈
申请人可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看办理状态,并在准予注册后下载打印注册会计师电子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填写《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
(二)申请人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申请材料的,由省级财政部门对申请人、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告。
(三)全程网办后,新准予注册人员全部使用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原颁发的纸质证书继续使用,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的换证、补证手续。
(五)申请注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与省注协会员部联系。联系人:李巧梅,联系电话:0731-85165268,电子邮箱:1208049037@qq.com。
附件:1.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2.《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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