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个人所得税
6uf6irhtcldv
税局提示:15年前股权转让未申报个税
发布时间:2025-09-26   来源:每日一税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分局税通〔2025〕*6号
蔡*安:*
事由:风险警示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你在2010年-2011年间对持有的*开采有限公司(统一代码*)股权转让过程中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请你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自查整改。
税务机关,(印章)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分局税通〔2025〕*8号
郭*:*
事由:风险警示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你在2010年-2011年间对持有的*开采有限公司(统一代码*)股权转让过程中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请你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自查整改。
税务机关(印章)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 日
思考:已超过5年追征期,税局还能追征吗?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