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综合
【20250927 每日一税】平台信息报送新规落地,店铺随意注销旧账难逃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每日一税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平台信息报送新规落地,店铺随意注销旧账难逃

文/李冼

 

编者按:2025年09月25日,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常见问答》后,不少同学咨询:2025年第2-3季度注销的平台商铺,平台企业如何报送涉税信息?已注销平台店铺有何税务风险?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5年9月25日19:30,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常见问答》(以下简称《常见问答》),迅速引起平台企业、电商和财税工作从业者的广泛关注。

关于平台内店铺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后注销,平台企业是否需要报送店铺经营者的涉税信息,官方再次明确口径:

平台内店铺在《规定》实施后注销的,平台企业需要报送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收入信息。

如平台内店铺在2025年7月5日注销,平台企业需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7月1日至5日期间的收入信息;如店铺在202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注销,平台企业需要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显而易见,《常见问答》是对《规定》和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有关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注销平台店铺涉税信息的通俗解答。

我们注意到,《规定》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9月掀起了平台店铺注销热潮。

因此,已注销平台店铺经营者和平台企业非常关注涉税信息报送引发税务风险。

那么,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9月掀起了平台店铺注销后,平台企业究竟如何报送信息呢?

上述《常见问答》关于平台企业报送注销平台店铺涉税信息可以这样理解:2025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期间注销的,只需报送身份信息;2025年7月1日以后注销的,既要报送身份信息,也要报送收入信息。

至于已注销平台店铺经营者是否有税务风险,那就要看是否依法申报纳税了。如果注销平台店铺经营者未依法按规定进行申报纳税导致少缴税的,被税务机关检查,存在要求其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的风险,尤其是2025年7月1日以后注销的平台店铺经营者。

提醒:在2025年第3季度注销店铺,其2025年1月1日至注销日的经营所得,仍需参与本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店铺注销后,商户容易产生“业务已结束,税务已结清”的误解,可能忽略后续的汇算清缴义务。平台会按季度报送其前三季度的经营数据,年度终了后还可能报送年度汇总数据(参考《常见问答》关于数据报送周期的解释),这些数据将成为税务机关监控汇算清缴准确性的依据。

案例:M公司是一家小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平台销售电子产品,于2025年8月10日注销了所有平台店铺,并于9月完成公司税务注销(非正常流程,需先清税)。但在办理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M公司负责人认为公司已无经营,未将全部收入进行汇算清缴申报。税务机关收到平台报送的M公司2025年第1季度至第3季度的累计销售收入200万元数据,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进行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且其预缴税款可能不足以覆盖全年应纳税额。尽管公司已注销,但原股东仍可能被追缴其应承担的企业所得税款及滞纳金。

综上,15号公告及后续解读构建了严密的平台经济税收监管网络。平台店铺的注销绝非税务责任终点。

2025年第2、3季度注销店铺的商户,必须高度重视其注销前收入的申报准确性以及后续的汇算清缴和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义务,否则将面临补税、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甚至影响企业注销流程或个人信用。

合规申报,善始善终,是规避此类风险的根本之道。

参考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3.《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常见问答》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