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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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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9-10
2025-09-10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20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科字〔2025〕128号  发布时间:2025-09-09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海洋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5年9月9日

  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5〕110号),加快发展壮大科技服务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措施。
  一、壮大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准四上”“种子”科技服务业企业培育信息库,“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支持新增纳统科技服务业企业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升规纳统。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设置“科技服务业专题”,强化对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引导支持。推动科技服务业建设项目纳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择优给予补助支持。推荐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纳入国家农业科技服务管理系统,支持承担相关农业项目。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等,推动企业高端化、专业化发展。支持优势机构通过兼并重组、交叉持股、战略合作、产业链协同等方式提质做强,培育一流科技服务企业集团。(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企业引育力度。聚焦细分、空白和未来领域,通过创新平台集聚、产业链招商、股权投资激励、应用场景落地、人才服务支撑等科技招引方式,精准招引一批产业链适配度高、科创属性强、发展潜力好的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支持世界500强企业、省外龙头企业等来鲁设立研发总部、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额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助。鼓励制造业、建筑业、农业等非科技服务业主业的企事业单位将其生产流程中的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工程设计、技术推广等服务环节、服务业务剥离,注册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业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吸纳国际先进成果,推动我省技术标准、服务规范融入全球体系。(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鼓励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立足主导产业,集聚研发、概念验证、中试、科技金融等专业市场化服务机构,形成“产业需求牵引服务集聚、服务集聚反哺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中度高的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聚集发展示范区。推进规模大、品牌响、特色明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引导高水平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社会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聚合。支持青岛海洋服务、东营油气工程勘察设计、潍坊农业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服务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大基础科技服务规模
  (四)研究开发服务。围绕产业链布局研发服务链,聚焦19条标志性产业链创新需求,构建高效协同的研发服务体系,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研发试验,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支持。发挥高能级创新平台研究优势,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研发服务,增加科技创新源头供给。支持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加入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联合专家协同开展技术服务。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共性技术平台,提升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工艺开发、系统集成设计等服务水平。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入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活动给予“创新券”补助。(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信息技术服务。支持面向重点行业和领域应用需求,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服务、数据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智算云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建设1个国家级智算云服务试点,培育N个省级智算云服务中心,争取中国算力平台山东分中心落地,打造“1+N”智算云服务体系。提升科学数据开发利用信息化水平,加强科学数据汇聚,推动数据开放、查询检索、研究分析等服务场景应用。健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等现有服务载体资源共享与技术合作,大力培育兼具行业和数字化能力的服务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知识产权服务。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引进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和投融资等服务能力。面向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高校院所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最高给予200万元;推动相关企业建设重点产业专利池,对成效显著的最高给予300万元。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专利价值分析、专利运营等高附加值服务。依托各类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定向服务创新主体,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三、做优专业科技服务品质
  (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完善重点产业检验检测“需求清单”“能力清单”,深化检企对接服务。布局建设省级以上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开展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检验检测和计量测试服务。支持关键共性技术和检验检测设备协同攻关,加强技术规范研究、标准制定,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检验检测能力。推广“AI+检验检测”、第三方实验室、虚拟实验室等新模式。(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工程技术服务。支持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围绕海洋、建筑、能源、钢铁、交通等领域,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构建“研究、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综合服务生态体系,提升施工、监理和设计服务水平,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加强人工智能和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以数字设计促进智能建造,推动全省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改革,建立市场化计价机制,加快咨询活动业务流程规范化、成果文件标准化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质效与市场适配能力。加快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构建数字化服务标准体系,向工程检测、材料评价、事故预防服务、安全评估等多业态拓展。(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技术转移转化和推广服务。高水平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动态更新“科技企业需求库”“高校院所成果库”,遴选发布“山东好成果”,推动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对接。支持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构建“概念遴选、验证评估、中试熟化、投融资”全链条体系。对省级概念验证中心按绩效评价给予一定支持;对服务突出的省级中试基地,年度最高奖补200万元。编制发布全省创新产品示范推荐目录,推动创新产品市场应用。依托山东科技大市场等,打造可示范、可体验、可推广的科技场景体验和技术推广中心。拓宽科技成果应用场景,每年遴选标杆示范场景10个以上,每年认定一批场景应用友好单位,加快以应用场景驱动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强应用科技服务品牌
  (十)企业孵化服务。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培育管理,构建多层级孵化器体系,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部级孵化器,依据认定层级给予每家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增强孵化育成能力,将孵化器达到升规纳统标准、新孵化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数量纳入其绩效评价指标。聚焦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现代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采取“孵化+投资+服务”方式,探索超前孵化、做深产业孵化、做精垂类孵化,增强成果转化落地服务能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硬科技企业。积极争创国家大学科技园,推动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提高创业孵化服务能力。依托创新创业大赛,赛孵联动培育一批潜力大、成长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科技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等设立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机构,通过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服务力度。提升科创基金运营服务能力,培育发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产品服务,探索知识产权、人才团队、数据算力资源均可作价的融资模式,打造企业融资新生态。高质量建设济南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强用好“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创新积分制”。(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科技咨询及其他服务。规范科技评估、管理咨询、市场分析、情报信息等科技咨询服务机构有序发展。推动鼓励高校院所、科技咨询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战略规划、竞争情报分析、前沿技术预见等咨询服务新业务。支持和引导信息咨询、会计律师事务所、投资和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重点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业高端智库,推动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品牌化、国际化。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共享科普资源,创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科普活动。(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科技服务业生态
  (十三)加快转型升级。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应用,促进服务模式转变,培育共享科研、敏捷研发、数字仿真等新业态。对按规定购买或提供人工智能算力并且应用成果显著的,实施“算力券”奖补。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支持以虚拟现实体验、用户参与设计等方式,开展反向定制、个性化定制等服务。引导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快设备购置与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改造,实现纵向延伸服务链条、横向探索业态跨界,加快业务模式转型升级。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向平台化和综合性服务机构发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服务品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壮大人才队伍。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依托用好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泰山人才工程等政策,引育高层次人才。常态化开展“技术经理人山东行”活动,分领域、分类型建立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经理人申报省市有关人才工程。推动山东科技大市场建立“科技服务人才库”,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的业务骨干、技术专家通过专兼职方式从事科技服务。优化科技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进科技咨询师、专利分析师、技术经理人、孵化器运营人员等培训工作。(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金融支持。深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打造“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鲁科投”“鲁科融”品牌,扩大“拨投结合”“先投后股”改革试点,强化对科技服务业企业投融资支持。鼓励各类金融和中介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上市融资,提供信用增进、资本运作、投融资对接等全方位服务。用好科技创新债券解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持续增强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服务能力,畅通科技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渠道。(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组织保障。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市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部门各市加强对本部门本市科技服务业行业指标运行情况监测,建立重点科技服务业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对规模大、支撑强、生产经营出现明显波动的企业,“一对一”做好对接服务,推动化解企业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政策性问题。鼓励各市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优势地区、重点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成效及典型案例,营造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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