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网址是:http://tianjin.chinatax.gov.cn)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300010),并在信封上注明“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5年9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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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失效废止的内容 |
1 | 关于核定我市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 2012年7月23日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2年第3号 |
全文 |
2 | 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6年7月26日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13号 |
全文 |
3 | 关于医疗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2002年12月27日 | 津地税所〔2002〕23号 | 全文 |
4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2008年10月20日 | 津地税所〔2008〕29号 | 全文 |
5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2009年9月11日 | 津地税个所〔2009〕13号 | 全文 |
6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非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2年11月22日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2年第11号 |
全文 |
7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2016年7月25日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12号 |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