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用一项发明专利作价对外投资,产权转移合同上没有体现具体金额,这合同是否就不用交印花税?
答: 不是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即使产权转移数据上未体现金额,不能免除印花税。依据《印花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若后续有实际结算金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4 号第一条第二款要求,你单位需在书立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其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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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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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