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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喜讯:被“政府工程”拖欠的结算款有救了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肖太寿博士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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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10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其中提到:统筹安排一定规模专项债券额度,支持偿还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推动解决“三角债”“连环欠”问题”。这是一个针对性极强、系统性很高的解决方案,标志着政府工程款清欠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你被拖欠的工程款“有救了”,抓紧行动吧。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21日,地方政府在公开市场发行未披露“一案两书”、主要用于地方化债与清欠工作的特殊新增专项债券超过1.2万亿元,包括8000亿元“补充地方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以及地方政府直接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

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12121”,即

一个工具-专项债

两级统筹-中央批额度、省级做分配

一个焦点-政府欠款

双重目标-化解存量和遏制增量

一套保障-监督问责。

下面就针“财政部:统筹安排专项债偿还拖欠企业的账款”这一政策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梳理和介绍。

这项政策并非一个孤立的文件,而是一套组合拳的核心举措,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关键点:

1、开辟专项债新用途,解决工程款清欠“钱从哪来”的问题

内容:明确允许地方政府在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时,可以统筹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偿还政府拖欠企业的各类工程款、货物采购款和服务款。

解读:这是政策的最大创新和亮点。它打破了专项债传统上只能用于新项目建设的限制,为其赋予了“化解存量债务”的新功能,为清欠工作提供了规模可观、来源稳定的资金来源

2、强调“统筹安排”与“额度管理”

内容:专项债不能无限制地用来清欠工程款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需要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专项债总额度内,由省级政府统一统筹安排。各地市需根据拖欠账款的核查情况,按优先级申报项目和额度。

解读:这体现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它确保了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和纪律性,防止一哄而上,确保资金用于解决最紧迫、最突出的拖欠问题。

3、聚焦“政府工程”形成的拖欠账款

内容:政策精准针对因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工程、交通设施、公共建筑等产生的政府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拖欠账款。

解读:目标明确,直指问题的核心领域。政府工程欠款金额大、影响广,解决这部分问题能最大程度地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稳定就业和市场预期。

4、终极目的要做到“偿还欠款”与“防止新欠”并举

内容:政策短期目标是化解存量拖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长期目标则是通过这一机制,倒逼地方政府强化财政的预算管理,防止新增隐性债务,真正能做到从源头上遏制“边清边欠” 的现象。

解读:它旨在建立长效机制,促使地方政府在项目立项时就必须严格落实资金保障,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资金平衡管理。

5、强化监督与问责

内容:政策执行必然配套严格的审计和监督机制。对虚报拖欠数额、套取挪用专项债资金、导致新增拖欠的行为,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解读:监督是政策能否落地的生命线。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了“好政策”能产生“好效果”,防止专项资金“跑冒滴漏”,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精准直达真正有需要的企业。

附: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9月1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有删减)

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从收入级次看,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839亿元,同比增长0.1%,其中1—2月下降1.6%,1—3月下降1.1%,1—4月下降0.4%,1—5月下降0.3%,1—6月下降0.3%。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538亿元,下降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7301亿元,增长1.8%,其中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增幅分别为1.8%、1%、1.7%、6.1%。31个省份中,27个省份正增长。

从收入构成看,1—7月,全国税收收入110933亿元,同比下降0.3%。其中,国内增值税增长3%;国内消费税增长2.1%;个人所得税增长8.8%;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下降6.1%,关税下降6.5%,主要受一般贸易进口下降影响;企业所得税下降0.4%,主要是汇算清缴上年企业所得税减少;出口退税14065亿元,同比多退1240亿元,有力支撑外贸出口。全国非税收入24906亿元,同比增长2%,增幅持续回落。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4.6%,主要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收入增加带动;罚没收入下降4.9%。

从财政支出看,各级财政部门加强预算执行,保持必要支出强度,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737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增长8.8%,地方支出增长2.5%。全国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领域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21亿元,增长9.8%;教育支出24438亿元,增长5.7%;卫生健康支出12402亿元,增长5.3%;科学技术支出5330亿元,增长3.2%;住房保障支出4692亿元,增长0.2%;节能环保支出2949亿元,增长4.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2亿元,增长5.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24亿元,同比下降0.7%。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96亿元,增长8.8%;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20528亿元,下降1.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950亿元,下降4.6%。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287亿元,同比增长31.7%。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7109亿元,增长4.5倍,主要是拨付5000亿元特别国债资金向中央金融机构注资;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178亿元,增长18.1%,主要是安排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增加较多,同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23572亿元,下降6.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42亿元,同比下降1%。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0亿元,下降1.4%;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1182亿元,下降0.8%。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1亿元,同比下降20.2%。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648亿元,下降24.2%;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3亿元,下降15.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626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1.7亿元,增长5.3%;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364.6亿元,增长8.4%。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3196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1亿元,增长20.9%;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2975亿元,增长4.2%。截至7月末,基金累计结余154373亿元,增长12.8%。

二、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在落实好去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基础上,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同时以深化改革破难题、以强化管理增效能,为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提供有力支撑。

(一)靠前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着力提振消费。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工具,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出台实施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等,将惠民生与促消费更好结合起来。扩大汽车报废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将手机等数码产品纳入补贴,提高资金兑付效率,截至7月末分三批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310亿元,带动汽车、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家装、电动自行车等销售额超过1.7万亿元。1—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8%,比去年提高1.3个百分点。

促进扩大有效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比去年提前1个月启动发行,截至7月末已发行7610亿元,有力支持“两重”项目建设和“两新”工作。

用好专项债券,截至7月末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75万亿元。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投向领域,截至7月末已下达资金6682亿元,占全年预算的91%。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

发行特别国债5000亿元,完成四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补充工作,预计可增加信贷投放空间6万亿元。

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聚焦支农支小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1—7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9524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及时有力应对外部冲击。对美加征关税予以反制,服务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坚决维护我国家利益。

针对外部形势变化,出台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全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统筹安排一定规模专项债券额度,支持偿还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推动解决“三角债”、“连环欠”问题。认真落实降低经营成本、鼓励研发创新、支持企业融资等惠企助企政策,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加强改革攻坚,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制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推进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面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大力推动项目清理整合,促进部门预算安排更科学、支出结构更合理、履行职能更有力。

针对中央本级通用项目、跨部门共性项目和部分资金规模大、实施周期长的专用项目,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出台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定位、优化布局、规范管理。

完善税收制度。统筹考虑央地收入划分、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改革。

稳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消费税立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工作,加快制订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制度。

优化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适当压减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优化转移支付项目设置。进一步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地方发展产业、培育财源。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收入等划分。

完善债务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机制。适当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开展“自审自发”试点。推动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制定专项债券投资项目形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清产入账。按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指导督促地方科学分类、精准置换,加强置换债券发行和资金全流程监管,严防政策执行走偏。截至7月末,各地发行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债券1.88万亿元,完成今年2万亿元额度的94%,置换后债务平均利息成本降低2.5个百分点以上,大幅减轻地方还本付息压力,促进畅通微观经济循环。

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严查快处,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指导地方加强隐性债务置换与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的衔接,截至7月末,全国融资平台数量较2023年3月末减少六成以上。激励引导地方更好统筹化债和发展。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已下达9.52万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2%。健全分级保障责任体系,推动地方下沉财力,预算编制、执行优先保障“三保”资金需求,强化库款、新增暂付性款项等监测预警,及时做好应对处置。积极支持相关领域化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出台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截至7月末,各地发行相关新增专项债券超2700亿元。

(五)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今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学前一年公办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民办园适龄儿童给予相应减免,预计惠及约1200万人。

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推进“双一流”建设。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年生均6000元提高至7000元。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标准,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的国家基础标准发放育儿补贴。按照2%的总体水平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1万亿元、调拨全国统筹调剂资金1528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七)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八)强化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总的看,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把做强国内大循环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发力、适时加力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靶心,强化协同配合,树牢底线思维,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增强灵活性预见性,在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上持续下功夫,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增强我国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压实预算执行责任链条,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资金和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继续实施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落实落细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激发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潜力。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作用,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配合,将更多公共服务纳入投资支持范围,积极鼓励民间投资发展。

二是全力支持稳就业稳外贸。

三是加快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四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是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实施一揽子化债政策,在稳步推进隐性债务置换的同时,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强化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和动态监测,加强库款调度和应急处置,确保“三保”底线筑牢兜实、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用好相关政策工具,协助做好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工作。

六是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水平。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结合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深化落实各项财税改革举措,努力在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消费税改革、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七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带头过紧日子,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政府采购、国内差旅活动、因公临时出国(境)、办公用房等,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动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新上重大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水平相适应,力戒大手大脚、寅吃卯粮,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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