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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165ap8quev0uy
全文有效
2025-09-30
2025-09-30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上海商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沪商消费[2025]309号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其他地方机构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上海商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29日

  加强上海商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

  加强商业品牌建设是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提振和扩大消费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发挥上海商业业态丰富、市场主体多元、商业创新活跃、国际市场能见度高的优势,到2028年形成更有竞争力的商业品牌集群,更加有效的商业品牌促进机制和支撑体系,进一步提升上海商业品牌的集聚度、知名度、美誉度,提升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能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商业品牌梯度建设行动
  (一)做大做强知名品牌。支持具有较强领先优势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集聚发展,升级首发经济支持政策,支持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新潮流在上海首创、首发。支持知名品牌企业设立全球品牌管理中心和品牌总部,在资金结算、国际贸易和离岸贸易、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支持知名品牌企业加快向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知名品牌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网信办、上海证监局)
  (二)发展壮大新锐品牌。支持行业协会、平台企业设立奖项、举办赛事活动,助推具有一定规模、较强创新能力、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新锐品牌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聚焦时尚消费、智能穿戴、文创潮玩、食品餐饮、文娱体育等领域,鼓励新锐品牌在重点商圈、特色街区、电商平台集聚发展,协调相关商铺、流量、专业服务等资源支持。支持新锐品牌引进、培育战略管理、传播策略、数字化营销、品牌国际化、AI技术应用等方面专业人才,对新锐品牌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给予人才引进落户支持。利用市融资信用平台为商业品牌赋能,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特色信贷产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加快授信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
  (三)培育孵化初创品牌。打造若干个政企合作的“上品秀场”,鼓励集中式商业、特色街区、商务楼宇为初创品牌提供空间资源,帮助初创品牌展示推广。鼓励产业园区、创业基地等为初创品牌提供共享办公场地、人员培训、宣传推广,搭建行业交流、产供对接等孵化服务。鼓励社交平台为初创品牌提供用户需求洞察、新品卖点提炼、关键词布局、投放节奏优化等市场拓展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初创品牌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结合实际为初创品牌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推动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加强对初创品牌的培育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上海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
  (四)推动老字号焕新发展。支持老字号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加快数智化、绿色化转型,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上海企业技术中心。支持老字号开设“品牌传习馆”“大师工作室”“品牌文化馆”,打造老字号文化体验场景。支持老字号与知名IP跨界联名,举办快闪、参加市集等活动,破圈拓展年轻客群。打造集新品研发、跨界合作、渠道推广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字号创新孵化平台。加强老字号品牌掌门人、传承人和工匠人才队伍建设,给予人才培育、评价、使用、激励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国资委)
  (五)加力发展新消费品牌。支持国内外连锁商业企业和电商平台建设自有供应链网络,开发自有品牌特色产品。提升原创IP商业价值,推动动漫、游戏、文学、影视作品等原创IP创作和授权开发企业与商业品牌跨界合作,拓展新领域、开发新服务、打造创新融合场景。促进智能化人机协同与共生嵌入文娱、电商、家政、健康服务领域,培育一批服务消费品牌。在重点商圈开展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创新商业品牌“+文旅”“+体育”“+演艺”等场景,打造“第二现场”“第二剧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商业品牌标准引领行动
  (六)加强商业品牌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商业品牌企业制定高水平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的,可以使用“上海标准”标识。支持商业品牌企业围绕智能终端、新消费场景、绿色供应链等开展标准化试点,加快标准化应用,支撑品牌创新发展。依托我市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设立商业品牌国际标准化实训基地,为商业品牌企业制定标准、技术审查、宣贯实施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
  (七)提升商业品牌标准国际化水平。搭建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积极承办区域性国际标准化论坛、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技术会议等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商业品牌企业参与国际研讨和标准化交流活动。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创意数字设计等技术委员会,鼓励商业品牌在电子游戏、数字艺术、数字时尚等领域制定国际标准。发挥美洲标准化研究中心作用,加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美洲国家及重要贸易国消费品标准化研究和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标准“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
  (八)拓宽“上海品牌”认证应用场景。健全“上海品牌”认证制度,支持鼓励优势产品和先进服务开展认证。开展“上海品牌”培育,引导商业品牌在品牌战略、品质管控、研发创新、社会责任等方面提高管理水平。探索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将“上海品牌”认证作为融资授信、商业合作的重要参考。将采信“上海品牌”认证纳入我市对外合作机制事项,支持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的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商业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九)提升商业品牌运营管理水平。成立商业品牌发展智库,联动咨询机构、学术机构、营销机构、专业展会为商业品牌提供品牌战略、营销推广、市场合作服务,定期组织品牌沙龙、私董会、研学活动以及行业论坛,动态发布国内外品牌发展信息、行业动态和研究报告。鼓励设立品牌资产管理平台,通过品牌授权经营、协议转让、作价入股、品牌基金等市场化方式提升商业品牌资产价值。引进国际国内领先的品牌管理公司,为商业品牌提供品牌建设、品牌咨询、品牌代运营、品牌推广等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
  (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力。支持商业品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国际消费功能区,吸引科创企业为商业品牌的研发、认证、试用、销售,提供全链条的科技支持服务。搭建“人工智能+消费”跨行业交流平台,集合案例数据库、数据要素与细分行业语料平台、行业可信数据空间、高标准AI技术应用等服务,赋能商业品牌新品研发、品质管控、市场拓展、品牌建设全流程数智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一)支持金融赋能品牌价值创造。依托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支持商业品牌通过基金投资、品牌资产股权融资等方式加快发展。推动银行为商业品牌提供融资便利,基于品牌成长价值评估创新金融工具,加快授信审批。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支持商业品牌运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信托公司开展与商业品牌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托,提供品牌权益管理、保护、代际传承等服务,实现权益安全保管和收益高效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市委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
  (十二)加强品牌文化挖掘。支持商业品牌打造旅游景点、举办公众开放日、建立品牌展示馆,传播品牌文化,引发情感共鸣。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搭建对接合作载体,助推文化创意设计为商业品牌打造符合消费潮流的文化产品。强化商业品牌的在地文化属性,在具备条件的优秀历史建筑导入商业品牌。加强商业品牌与我市重点促消费活动的联动,支持商业品牌打造城市定制活动和定制礼品。对我市具有公共文化属性的IP建立集中授权机制,支持商业品牌利用公共文化IP开发具有海派文化特色的IP产品。溯源商业品牌发展与变迁,在地方志、商务年鉴记载品牌文化传承。(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委宣传部)
  (十三)扩大商业品牌传播。支持商业品牌参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价值评选,对于上榜品牌给予媒体传播、活动推介和渠道对接等方面支持和奖励。联合主流媒体、流量平台、国家智库等共同研制、发布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商业品牌发展报告和商业品牌价值榜单。举办商业品牌高峰论坛,搭建行业交流、市场合作、产业对接平台。举办商业品牌故事微短剧年度大赛活动,支持商业品牌提升叙事能力。联合优质内容创业者,以生动有效的方式传播上海商业品牌故事。充分发挥媒体全链条服务商作用,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集咨询策划、宣传推广、文创设计、数据分析、整合营销等于一体的商业品牌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
  四、商业品牌出海发展行动
  (十四)支持商业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商业品牌赴海外参加国际性展会,打造高品质展厅,传递品牌国际化形象。支持商业品牌国际化连锁经营,开设海外旗舰店、品牌店。支持商业品牌企业并购优质品牌资产,加快向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发展。结合我市境外投资相关服务机制,推动商业品牌企业跨境并购项目落地。用好自由贸易账户、跨境资金池和跨境融资产品,便利商业品牌企业开展跨境投融资和资金管理。给予商业品牌企业管理人员出入境便利,支持申办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金融监管局、市出入境管理局)
  (十五)支持品牌知识产权全球布局。联合法学专家、律师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全球品牌知识产权政策宣讲、案例分析、专业培训和研讨座谈。在商业品牌出海集中的市场设立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站,为商业品牌提供知识产权合规指导、信息咨询及专业培训。支持商业品牌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PCT国际专利申请和海牙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建立覆盖多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持续建设“上海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预警平台”,加强跨境电商诉讼、商标恶意抢注等纠纷预警监测。推广知识产权海外险,整合法律和专家资源,打造涵盖域外专利检索、自由实施调查、海外诉讼风险预警等专业化维权支持体系。(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委)
  (十六)提升海外营销推广效果。发挥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作用,通过文化传播带动商业品牌出海。支持商业品牌开展海外推广,用好非遗、东方美学等元素,举办首发、快闪活动,对传播效果显著的项目推荐申报上海“银鸽奖”。支持外宣媒体参与商业品牌建设整案传播,鼓励境外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商业品牌发展。利用友好城市交流渠道,为商业品牌推介宣传、举办展示展销活动提供支持。支持商业品牌积极参与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活动,发布ESG报告。(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外办)
  五、商业品牌发展生态优化行动
  (十七)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建立我市商业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由市商务委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定期会商,研究制定商业品牌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企业诉求。统筹用好商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业发展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加大商业品牌支持力度。提升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在商业品牌标准制定、学习交流、宣传推广、人才培育等方面,搭建行业交流促进平台。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支持商业品牌集团发挥在行业领域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影响力,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协同、知识溢出和生态构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等相关单位)
  (十八)优化要素供给。加强国际一流商业品牌管理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全市商业品牌专业人才库。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开设商业品牌理论和应用管理课程,支持企业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训。鼓励混合用地、产业综合用地等复合用地方式,支持弹性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等措施灵活供地,降低优质项目获地成本。打造智造空间,支持培育“工业上楼”“前店后厂”等制造业和服务业两业融合的品牌培育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优化商业数据公共服务,依法推进商业领域的政府数据公开,整合消费市场、商业地产、人口、经济指标等公共数据,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打造数据驱动、场景导向、智慧应用的商业管理和决策辅助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数据局)
  (十九)加强商业品牌权益保护。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作用,为商业品牌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授权、快速维权服务,缩短专利授权周期。推荐符合条件的商业品牌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切实缩短审查时限。动态推送商业品牌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深化跨地区保护协作,开展信息共享、联合取证、结果互认,及时接收移交侵权线索并跟踪处置。加强对我市旅游景区、商圈商街和交易市场执法检查。打击无事实依据诋毁、以“舆论监督”名义索要利益、操纵“水军”攻击等行为。规制职业索赔行为,对损害商业品牌合法权益的,依法从严审查举报立案条件和投诉受理范围。对网络销售新业态加强侵权溯源监测和专项治理。发挥主流媒体引导作用,为商业品牌声誉保护护航。(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二十)优化企业服务体系。为商业品牌提供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探索建立“商业品牌培育工作站”。支持商业品牌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和质量改进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品牌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在商业品牌活动报批报备、户外广告设置、新产品进出口等方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加快构建适宜商业品牌发展的政务服务体系。对商业品牌建设、运营、宣传、推广等活动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促进商业品牌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及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绿化市容局、上海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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