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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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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9-11
2025-09-11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持续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5〕33号  发布时间:2025-08-13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持续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持续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责任,聚焦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构建规模宏大、布局合理、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文旅产业体系,持续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现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实施优质产品供给行动

(一)丰富文旅融合业态产品。创作推出一批接地气、有人气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动文学、艺术、影视、动漫等领域精品力作转化为优质旅游产品。迭代升级“演出+旅游”“展览+旅游”“影视+旅游”“地名+旅游”等业态,扩大高品质演唱会、音乐节、文化展览等文化供给,建设一批融入地域文化元素的小剧场、曲艺书场、沉浸式演出场所,每年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不少于300场次。打造文化遗产旅游发展高地,提升鸿山、草鞋山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水平,建设“运载千秋”“百年工商”等特色文物主题游径,推进非遗进景区、进商圈、进乡村、进社区、进历史文化街区、进新型文化空间,每年组织非遗展示体验活动500场。鼓励更多博物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文创产品、推出夜游项目,促进更多高校博物馆、社会博物馆对外开放,到2027年全省备案博物馆年参观人数达到1.5亿人次。

(二)深化拓展“文旅+百业”“百业+文旅”。促进文旅与农业、工业、交通、林业等领域有机融合,培育“苏韵乡情”系列品牌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建好用好生态旅游区、工业旅游区,推出一批研学旅游营地基地和温泉、康养等度假旅游产品。加强规范管理,打造多样化、差异化低空旅游产品。鼓励开发邮轮游艇游船等水上旅游休闲产品和场景,建设20条以上水路精品游线,打造“太湖揽胜”水上旅游、“自在驾游”房车露营驿站、“水韵江苏”主题旅游列车等特色品牌。

(三)发挥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撬动作用。策划推出“跟着‘苏超’去旅行”主题旅游线路,打响城市文旅品牌。推进文旅体商深度融合,开发创意融合产品,推出互动娱乐、非遗市集、街区夜市等赛事“第二现场”,放大城市足球联赛带动旅游、出行、餐饮、住宿等多业态协同增长的链式效应。

(四)推动城乡文旅全域提升。推进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和旅游度假区品牌提升,创新体验场景和管理服务,提高游客复游率,到2027年全省新增20家左右高等级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鼓励各地结合城市更新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文化活动、旅游景点与商圈、街区、酒店、餐饮等有机融合,打造“沉浸城市”休闲空间。引导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加快发展县域旅游,培育一批旅游名县。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推出一批“微旅游”“旅居游”等线路产品,建设提升200个省级以上乡村旅游特色村镇,支持兴化东罗村等争创世界“最佳旅游乡村”。

(五)促进夜间文旅经济提质增效。推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丰富具有“烟火气”“文化味”的业态产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演艺新空间,支持打造20个精品旅游演艺项目。发展“深夜食堂”“花式夜购”“博物馆夜游”“公园夜健”等夜经济业态,培育“一市一品”夜经济品牌矩阵。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停车场、公共交通等配套保障力度。

(六)做靓“水韵江苏”特色文旅名片。持续办好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紫金文化艺术节、长江文化节等品牌活动。梳理挖掘经典名著及名人故事、重要文物、特色非遗、地理标志等文化符号,开发体现吴文化、楚汉文化、金陵文化、淮扬文化等特色地域文化的原创IP,打造爆款文旅推介产品,擦亮并用好南京“世界文学之都”、扬州淮安“世界美食之都”、盐城苏州“国际湿地城市”等特色品牌,整体提升“水韵江苏”品牌美誉度。

二、实施消费服务扩大行动

(七)统筹文旅惠民与消费促进。深入实施“家门口”看大展、赏好戏、享非遗等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活动,办好文旅消费推广季、乡村旅游节等消费促进活动。发挥6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票根经济,支持各地推出景区门票减免、文旅消费券等惠民措施,实行景区“一次购票、多次多日使用”。鼓励基层工会将会员会费拓展用于文旅消费领域。

(八)深耕文旅消费市场。释放银发消费潜力,推出更多适合老年人的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培育时尚国潮消费,推动红楼梦、西游记等文化IP转化为消费产品,推出汉服旅拍、非遗手作、游戏电竞等“潮玩”“潮品”,遴选发布60个首发文旅消费场景典型案例。发展亲子游乐消费,创新少儿题材剧目演出,鼓励发展亲子乐园、亲子度假酒店等业态。发展多渠道艺术品交易市场。

(九)推动入境旅游消费持续增长。落实我国入境便利政策,增加主要客源国入境航班频次,扩大离境退税商店覆盖面和商品供给,优化离境退税办理流程,提高服务国际化水平。开发研学游等特色入境旅游线路产品,用好“水韵江苏”全球传播中心,加大境外宣推力度,提升江苏文旅产品国际影响力。

三、实施产业空间拓展行动

(十)深入推进“两廊两带两区”建设。推动文旅空间布局有机融入区域重大发展战略,优化打造运河文化遗产和滨海生态旅游廊道、扬子江城市休闲和陆桥东部丝路旅游带、沿太湖和洪泽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开发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构建全域可游的魅力空间。支持建设20个左右资源互推、市场共享、平台共建、产业共兴的区域文旅联合体。

(十一)强化科技赋能文旅产业发展。鼓励建设文旅领域大模型和可信数据空间,打造VR大空间、导览机器人等“人工智能+”“数据要素×”数字体验场景,遴选发布40个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优秀案例。发展数字艺术、数字娱乐、网络视听等新业态,支持户外运动、智能穿戴等文旅装备技术提升。对获评国家文旅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事业单位,给予适当奖补和项目资助。

(十二)突出重大项目牵引。落实国家“两新”政策,促进文旅设施设备提档升级。高质量建设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加快连云港国际邮轮访问港、南通江海邮轮港、南京长江游轮港等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在保护文化遗产和生态资源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建设文旅增量项目,并推动高质高效运营。

四、实施经营主体培优行动

(十三)梯度培育优质文旅企业。鼓励骨干文旅企业做优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引导中小微文旅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快培育和引进头部文旅企业。推动文化娱乐、旅行社等传统文旅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动漫游戏、数字演艺、电竞文旅、智慧旅游等新兴文旅企业发展壮大。到2027年,全省规模以上数字文化企业超3000家,游客接待量千万级旅游景区增至20家。

(十四)打造高能级文旅产业集聚区。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南京)等能级提升。推进扬子江创意城市群建设,打造环太湖度假产业集聚区、沿扬子江度假产业集聚带。到2027年,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单位)4家左右,新认定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0家左右。

(十五)建设现代文旅产业生态圈。推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文旅产业链整合,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鼓励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引导各地加强综合服务平台等载体建设,构建文旅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优化项目策划、产品创意、业态创新、运营管理等全链条发展机制,促进文旅项目可持续发展。

五、实施市场环境优化行动

(十六)完善高质量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景区和文博场馆等预约、售票管理,优化旅游公共信息发布服务。健全“快进”旅游交通网络,完善文旅场所标识标牌、旅游风景道、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各地推出行李寄存、便捷接驳等便民措施,打响“苏心游”公共服务品牌。

(十七)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完善文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高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和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效率,推行巡演项目“一次审批、全省巡演”。鼓励采取联合审核、一站式办理、多证合一等方式,提供便捷规范的乡村旅游民宿证照办理服务。

(十八)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强化文旅市场综合监管,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文旅市场良好秩序。健全舆情监测和投诉快速响应机制,鼓励热门文旅场所提供现场投诉处置服务。抓好文旅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实施政策支持保障行动

(十九)深化制度机制建设。落实扩大文旅消费服务一揽子政策,健全“直达快享”机制,及时出台增量政策。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完善文旅项目用地用海保障机制,创新文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绩效激励等机制。完善旅游统计工作。

(二十)强化财政投入支持。完善重点文旅项目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健全与财力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允许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类项目。经省政府批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经批准可采用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

(二十一)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企业及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发展文旅消费信贷,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以及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大运河文旅发展基金、“苏旅贷”“乡旅E贷”专项金融产品。探索开展文旅领域数据等无形资产评估和确权授权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二十二)建强文旅人才队伍。加大文化创意、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旅游管理、数智文旅等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进文化艺术、旅游职业教育发展,支持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鼓励高等院校加强文化旅游业相关学科体系建设。

持续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要健全文旅产业发展省级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大文旅工作格局。各地和省有关部门要把发展文化旅游业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十五五”发展规划,坚持以文化人、以文兴业,坚持文化赋能、旅游带动,结合实际探索务实举措,按职责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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