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9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00)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4)披露:
2025年9月8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收到《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湘0424刑初54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衡东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从犯) 追究进出口公司及杨锋刑事责任。
案件判决结果
一、被告单位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犯骗取进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
二、被告人杨锋犯骗取进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3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止,折抵刑期90日。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
三、对公安机关扣押被告单位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退缴的违法所得160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