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北京石景山税务


操作步骤
一、登录新电子税局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菜单进入申报页面。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分为补录式申报、填表式申报。
补录式申报模式
1.进入申报界面是默认为补录式申报,界面显示如下:

2.确认预填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数据是否正确,并补充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3.补充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进入申报提交页面,申报成功后跳转申报结果反馈页面。


填表式申报模式
1.纳税人如需进入申报表填表界面,点击“我要填表”,进入“填表式申报”页面。

2.纳税人可对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等数据进行依次填写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进入申报提交页面,申报成功后跳转申报结果反馈页面。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个体工商户、个人,不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义务人,无需申报。
3.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供资料。
政策依据
1.《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1333号)
2.《财政部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