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应对工资薪金的扣除究竟有没有影响?
发布时间:2025-10-20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墨子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委托一家事务所为我们的企业所得税做税审,他们认为我们部分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理由是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请问老师,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工资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所以,只要贵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符合真实性、相关性及合理性的条件即可在税前扣除,这与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没有直接关系。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