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9c8nql3cycko
今年收到的24年的研发补助,是属于补偿已发生支出还是补偿未来发生的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递延收益?需要会计上单独核算吗?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请问

今年2025年收到的24年的研发补助,是属于补偿已发生支出还是补偿未来发生的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递延收益?需要会计上单独核算吗?

答复:

属于补偿已发生支出。
该补助明确针对2024年已发生的研发支出,属于补偿过去费用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研发补助一般与日常活动相关,若研发补助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如常规研发项目),通常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是否需要单独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若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如专项用途、有资金管理办法、单独核算),需单独核算。即使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为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税务处理,也建议单独核算研发补助,设置辅助账记录收支明细。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