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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收入”被查!食品店直播销售偷税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超300万
发布时间:2025-11-06   来源:正坤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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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市南区尚品优食品店直播销售偷税案件。经查,市南区尚品优食品店在互联网平台开设直播店铺销售海产品,该店铺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77.1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8.8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金牌店铺藏猫腻:
百万销量+畸低税款现疑点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举报,反映市南区尚品优食品店通过直播平台店铺销售海鲜产品,粉丝数量为58.4万,网店总销售量高达184.3万件,但缴税金额极低,存在偷税嫌疑。

该举报是否属实?

检查人员核查发现,市南区尚品优食品店的直播账号以“渔船打捞”为卖点吸引消费者,连年获评金牌店铺,经营数据亮眼。但店铺成立3年仅有一笔36元的税款申报,与百万销量形成强烈反差,存在明显异常。在初步核查分析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店铺进行立案检查。

检查人员依法调取该店铺的平台经营数据和收入情况,对其直播带货情况进行调查,同时也对线下店铺开展实地检查。令人意外的是,这家“金牌店铺”竟然从未设置合规的会计账簿,仅用简易的手工记录本记录收支明细,且字迹模糊,无法确认真实财务情况。线上的巨额销量,线下不规范的手工记录,都指向了该店铺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的重大嫌疑。

 

隐匿收入掩真相:
体外循环+个人账户收款露破绽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市南区尚品优食品店购销环节存在“体外循环”问题:上游厂商多为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采购时店铺不主动索取发票;下游消费者以个人为主,几乎不要求开具发票,形成“购销均不入账”的体外循环,为其隐匿销售收入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查明该店铺真实经营情况,检查人员依法调取其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结合平台经营数据、收入相关情况开展交叉比对,最终还原了该店铺的实际经营模式。店铺协调对接上游厂商,消费者线上下单后厂商直接发货,所有商品销售收入直接进入负责人尚修成的个人账户,上游厂商的货款也都由尚修成个人账户进行支付。至此,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的真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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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偷税难逃责:
依法惩处+合规引导促整改

据此,检查人员依法约谈店铺负责人尚修成。起初,尚修成辩称银行流水多为“个人贷款”,并非直播带货收入,试图蒙混过关。随后,检查人员出示有关证据,并详细讲解相关税费政策,明确有关法律后果。

面对清晰完整的证据链条,尚修成认清违法事实,主动配合调查,并表示今后将深刻吸取教训,做到诚信纳税、合规经营。经确认,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该店铺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77.1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市南区尚品优食品店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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