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所以您公司只要排放应税污染物就要按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二十八条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所以您公司只要排放应税污染物就要按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二十八条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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