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这个行业增值税税率为9%
文/李冼
编者按:2026年2月18日,有同学咨询:增值税法下,销售宠物饲料的政策有没变化?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结论】增值税法实施前后,纳税人生产、批发、零售宠物饲料,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政策平稳,税负不变。
【政策】
(一)旧政策
在增值税法实施前,饲料产品的免税政策主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这些文件明确了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等免征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政策文件未在正文中明确排除宠物饲料,但实践中税务机关普遍采用目的性限缩解释,将免税饲料限定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饲养动物”范畴。宠物被视为非生产性动物,其饲料不得享受免税待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以及历次增值税税率调整的财税〔2017〕37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宠物饲料税率调整为9%。
(二)新政策
增值税法实施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明确宠物饲料,属于饲料的征税范围。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在延续饲料免税政策的同时,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宠物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十条规定,饲料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
综上,增值税法实施后,对宠物饲料行业而言,延续了不予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增值税政策平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