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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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劳务派遣服务,2026年前和2026年后规定不同!
发布时间:2026-03-05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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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给关联企业派遣人员,能否享受劳务派遣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优惠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第四条第五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但是在2026年1月1日前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所以,在2026年1月1日前贵公司给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不管有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均可以享受差额征税的优惠。但2026年1月1日后,贵公司给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要享受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优惠必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否则不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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