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位文件废止,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8年12月25日印发的《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养老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73号),现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13日
因上位文件废止,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8年12月25日印发的《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养老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73号),现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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